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我們一般簡稱為獨董。這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之所以說特殊,還得從什么叫獨董說起。
獨立董事是指獨立于公司股東且不在公司內部任職,并與公司或公司經營管理者沒有重要的業(yè)務聯(lián)系或專業(yè)聯(lián)系,并對公司事務做出獨立判斷的董事。
我們要讀懂獨董,首先要了解獨董的職責是什么。中國證監(jiān)會發(fā)布的《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中有這么一段話: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并與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關系的董事。獨立董事應當認真履行職責,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尤其要關注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獨立董事應當獨立履行職責,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他與上市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原本是作為上市公司的“智囊”的獨董,但在近年來卻飽受外界對他們的獨立性、效用性的質疑。
究其原因,就是獨董沒有真正發(fā)揮其該有的作用。一名曾擔任過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人士稱,事實上,獨董受大股東意見的影響比較大,獨立的難度也越來越大,部分獨董在董事會上只是表決,甚至不發(fā)言,且多傾向于大股東意見,難以起到保護小股東權益的作用。
于是,獨董被很多人冠以“花瓶”的稱號。
當然,這樣的說法,或許有點以偏概全,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獨董不獨立的窘態(tài)。
那么,該如何讓大家真正的讀懂獨董呢?筆者認為,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保障獨董的獨立性,要完善獨立董事的產生機制。
這一點,中國政法大學資本研究中心主任劉紀鵬提過一個建議,就是獨立董事再也不能由上市公司大股東控制的董事會來聘請。應該盡快成立具有行會性質的中國獨立董事公會。任何一個獨立董事的產生,都應該由獨董公會按照程序在其人才庫里挑選若干位候選人,向上市公司董事會進行差額推薦,或者由上市公司董事會在獨董公會的人才庫里自行選擇適合公司的獨董。在這一機制作用下,雖然獨立董事的薪酬支付方是上市公司,但是其任免決定權屬于獨董公會,決定獨董命運的將不再是大股東而是股東會。如此,獨立董事就能夠代表中小股東,具備與大股東抗衡的力量。
獨董要讓大家讀懂,這可能需要一個過程,但是,獨董先從自身做起,切實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對上市公司的發(fā)展出謀劃策,這一點,恐怕不難做到。因此,獨董想要讓投資者對自己不再有偏見,讓大家真正的讀懂“獨董”這兩個字的含義,顯然,還有很多事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