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銀監會發布了《關于調整商業銀行存貸比計算口徑的通知》,從2014年7月1日起實施。與現行存貸比計算口徑相比,新口徑調整了幣種口徑,更重要的是,從分子(貸款)中扣除了六項,往分母(存款)中增加了兩項。從調整中,我們可以看到三大政策意圖。
第一,繼續加強對“三農”和小微企業的支持,通過信貸杠桿促進調結構。這次調整,從分子(貸款)中扣除了支持小微企業再貸款所對應的小微企業貸款,此前,還將“三農”專項金融債、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支農再貸款等對應貸款從存貸比分子中扣除,這明顯表現出激勵商業銀行貸款向“三農”和小微企業傾斜的意圖。
目前,信貸對“三農”和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已經很大。3月末,小微企業貸款余額、農村貸款余額、農戶貸款余額的同比增長率都遠高于貸款的整體增速,只有農業貸款余額的增速較低。這對調結構起到了促進作用。存貸比計算口徑調整,可以起到鞏固和繼續加強的作用。但我們也要看到,信貸杠桿沒有對產業結構調整起到明顯的支持作用,3月末,房地產貸款余額同比增長18.8%,而工業中長期貸款余額同比僅增長5.5%。今后,信貸政策應該在這些方面多花些氣力。
第二,繼續對經濟實施“微刺激”。分子減而分母增,可以使銀行存貸比降低,它們在這方面受到的約束減輕,放貸能力會得到增強。有人估計,這次調整可釋放幾千億資金。多項“微刺激”實施后,信貸對經濟增長特別是對投資的支持增強了,在1-5月的固定資產投資到位資金中,貸款的增長比較快。但是,從投資增長的情況來看,“微刺激”對基礎設施投資的支持力度顯然要大于對制造業的支持力度。如何讓存貸比計算口徑調整放出的“活水”澆灌到實體經濟的“地”,可能是下一步需要考慮的問題。
第三,鼓勵商業銀行金融創新,拓寬資金來源。這次調整,將銀行對企業、個人發行的大額可轉讓存單加入到存貸比的分母(存款)中來,這是銀行現在沒有但將要推出的業務。它還體現出兩個思路,一是具有明確穩定資金來源的貸款,無需相應的存款資金進行匹配;二是存貸比計算口徑可以根據銀行資金來源和運用的變化而調整。那么,今后銀行放貸無需都得到傳統存款的支持,它們為拓寬資金來源而進行的金融創新,可能得到監管部門的支持和鼓勵。
實際上,近年來,隨著理財、余額寶等金融產品的發展,銀行吸收存款的難度越來越大,存款余額減少的現象多次出現。商業銀行被允許拓寬資金來源,可以增強招架之功。但是,如果放任過度的金融創新競爭,那資金成本就會大大提升,超出實體經濟的承受能力。存款是成本較低的資金來源,今后存貸比計算要將其他資金來源加入分母,但應該堅持以存款為主體,加入的其他資金來源也應該類似存款,以抑制資金成本的上升。這也是存貸比指標不能廢除,不能被凈穩定資金比率等指標替代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