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報告2013年中央決算時表示,2013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支出978.19億元,完成預算的90.3%,其中調入公共財政預算用于社會保障等民生支出65億元,增長30%。
消息一經公布立即引起輿論關注。無論從財政部門提供的數據還是媒體報道來看,對這樣的結果,公眾不會滿意。按照國有企業全民所有制的性質,國企上交的收益,毫無疑問應當主要用于改善民生,提高民眾福祉。然而,近千億元的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竟然只有65億元用于民生開支,怎么可能讓公眾滿意呢?
問題在于,978億元的資金,除65億元直接用于民生開支之外,其他部分是否都與民生沒有任何關系,這才是更重要的。
眾所周知,自實行國有企業上交紅利政策以來,有關紅利如何使用的爭論就一直沒有停歇過。通過媒體等渠道,公眾得到的消息是,這些紅利又經由各種途徑回到了企業的手中,如價格補貼、虧損補貼、增加企業資本金等。相反,民眾希望看到的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增加民生開支等,卻一直沒有多少實質性動作。也正因如此,輿論對國企上交紅利的分配和使用意見很大。
那么,這是否意味著,國企上交的紅利和國有資本收益,只有直接用于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等才算是真正的民生開支,用于其他方面就不是民生支出呢?顯然也不是如此。所謂民生范圍很廣,有直接的和間接的。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等,無疑是最直接的民生開支。但是,通過貼息、增加企業資本金、投資高新技術產業等,是否就與民生沒有關系呢?毫無疑問,也是需要認真分析的。
事實上,將國企上交紅利和國有資本收益一部分用于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等,一部分則以貼息等方式支持企業發展,都是為了民生。所不同的是,前者是直接的,后者則是間接的;前者看得見、摸得著,后者則需要時間和效益來檢驗。
公眾之所以對國企上交紅利和國有資本收益用于企業發展不滿,最根本的原因之一,就是國企存在比較嚴重的損失浪費問題,存在資金使用效率不高的問題。審計署剛剛發布的對11家國企的審計結果就顯示,很多管理方面的問題十分突出。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再將上交的紅利和國有資本收益返還給企業,等于是鼓勵企業損失浪費。
正是基于這一背景,財政部門在公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使用情況時,除了強調直接用于民生開支的數據之外,是否能夠將其他部分的資金分配狀況、使用情況也一并公布呢?看看哪些是間接用于民生的,哪些是存在損失浪費可能的,哪些又是被用于公用經費開支的。如果分配合理、使用得當,也能夠幫助公眾消除焦慮,幫助國企緩解社會壓力。要知道,在如何使用國企利潤問題上,國企面臨的壓力是相當大的,遭受的各種負面評價也相當多。如果國企上交的紅利和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的分配和使用是合理的、效率是高的,直接和間接用于民生的比例是大的,那么,輿論和公眾對國企的影響也會慢慢改變,國企面臨的各種壓力也可以得到有效緩解。
所以,要消除公眾對國企上交紅利和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的焦慮,就需要財政部門更好地將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分配和使用的詳細清單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的評判,繼而在國企與輿論之間形成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