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結構調整的大背景下,微刺激進入定向時代,外貿企業成為政策重點扶持的目標。 6月11日,人民銀行出臺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支持外貿穩增長的若干意見》。《意見》圍繞金融服務如何促進外貿增長提出了十一條措施。 總體來看,這些措施將從以下五個方面促進外貿穩增長: 首先,通過簡化外貿結算流程放松資本流動管制。《意見》第四條指出,“簡化跨境貿易和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流程。銀行業金融機構可在‘了解你的客戶’、‘了解你的業務’和‘盡職審查’三原則基礎上,憑境內企業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辦理經常項下和直接投資項下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根據央行在2010年9月頒布的《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境內結算銀行在未按規定完成相應的貿易單證真實性、一致性審核前,不得為試點企業辦理人民幣資金收付。”由原先的先審后付,到現在的見單即付,央行的行政管制之手徹底退出,把外貿企業資金的跨境流動審核權給了商業銀行。 其次,“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推動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中小企業區域集優票據、信用增進等多種創新相互配合,拓寬包括中小企業在內的進出口企業融資渠道。”企業債向來有之,但是通過“集合票據、區域集優票據”進行增信是第一次試行,應該說,這是央行繼三農、小微之后的又一招定向寬松之棋。此外,《意見》還提到“鼓勵中國進出口銀行增加優惠買方信貸和優惠貸款投放”,“加大對企業走出去特別是中小企業出口信貸的支持力度”,不排除未來將把出口信貸納入定向降準的業務范圍。 第三,開放個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銀行業金融機構可為個人開展的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跨境人民幣業務提供結算服務”。這是繼2012年浙江義烏、2013年廣西東興個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之后,向全國范圍開放個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對于降低國內外貿企業的匯率風險,提高支付清算便利具有積極意義。同時,開放個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也有利于提高跨境貿易的人民幣結算比重,進一步推動人民幣作為主權貨幣的國際化。 第四,通過支持支付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實際上為中國電子商務的國際化打開了便利之門。《意見》第七條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可與依法取得‘互聯網支付’業務許可的支付機構合作,為企業和個人跨境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提供人民幣結算服務。”這是推動人民幣進一步擴大支付清算領域的又一實質性舉措,不僅方便我國居民通過網絡實現境外消費,同時方便網絡商家向境外銷售商品,以人民幣作為外貿結算貨幣,還可規避匯率風險。隨著互聯網消費和交易的不斷增長,跨境人民幣結算將有力推動我國電子商務的國際化。 第五,進一步推動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市場化,降低央行對人民幣匯率的干預力度,讓市場在人民幣匯率的形成機制中起決定性作用。《意見》第九條指出,“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繼續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加大市場決定匯率的力度”,意味著在國際收支賬戶逐漸走向平衡的環境下,央行將把人民幣匯率的定價權交給市場,不僅是減少干預性操作,也包括“繼續推動人民幣對其他貨幣直接交易市場發展”,增強香港、倫敦等離岸人民幣交易市場的定價影響力。 總體看來,央行是通過放松管制和金融創新兩個方面支持外貿企業的穩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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