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證監會表示,首發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意愿,在滬深市場之間自主選擇上市地,不與企業公開發行股數多少掛鉤。這表明,沿襲了多年根據公開發行股數多少劃分上市地的做法將被徹底摒棄。由首發企業自主選擇上市地點,也更符合監管部門一直大力推崇的市場化精神。
首發企業選擇何地上市,此前曾有一些不成文的規定。如上海企業一般選擇滬市,深圳企業一般選擇深市,后來根據滬深市場功能與定位的不同劃分,首發5000萬股以下的,原則上在深市中小板或創業板上市,5000萬至8000萬股的,由其自主選擇上市地,8000萬股及以上的在滬市上市。正是因為有此“原則性”的規定,大盤央企、藍籌股的上市潮曾為滬市帶來了輝煌,而隨著股市步入低迷,大型央企上市資源的逐漸枯竭,以及創業板的推出與中小盤重新受到追捧,深強滬弱的格局再次在市場上重現。
其實,無論是此前上交所欲在藍籌股先試T+0也好,還是此后欲推出戰略新興產業板也好,都存在活躍市場、提振人氣的意味,同樣不乏與深交所進行競爭的意味。由于IPO排隊企業積壓嚴重,也由于今年中國證監會要研究注冊制改革等多方面的原因,那些排隊靠后且欲在深交所掛牌的企業要想上市,不是短期內能夠完成的,而自主選擇上市地則為這些企業實現早日上市提供了可能,因此,此新規則亦不無監管部門呵護滬市的成分在內,而中國證監會審核部門將按照滬深交易所均衡的原則開展首發審核工作則為此提供了注腳。
與深交所的朝氣蓬勃相比,這幾年的上交所無疑是郁悶的。新掛牌的上市公司數量少,被大資金、大機構逐漸拋棄,交投不活躍,成交量被深市遠遠地拋在后面。所有這一切,最終會影響到上交所本身的利益。畢竟,上市公司每年上交的費用、交易費用帶來的收入是驚人的。而按照目前的態勢,如果不做任何的改變,上交所亦存在被“邊緣化”的風險。
歷史上,滬深交易所展開過多次的競爭。毫無疑問,兩大交易所之間的競爭,受益的是上市公司與投資者,并最終惠及整個資本市場。推T+0、推戰略新興產業板、首發企業自主選擇上市地等,在上交所與深交所展開競爭的同時,為了自身的利益本無可厚非,但眼里卻不能只盯著利益。
交易所之間的競爭除了利益之爭外,筆者以為不能忽略了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完善制度建設之爭。長期以來,制度建設一直是A股市場的一大軟肋,個中當然也包括滬深交易所在內。沒有完善的制度建設保駕護航,市場就不能做到健康有序地發展。如因退市制度存在漏洞,股市“不死鳥”與僵尸公司就會在市場上橫行。
二是嚴懲違規行為之爭。違規成本低是A股市場的一大“劣根性”,即使監管部門聲稱對違法失信行為“零”容忍,這一格局仍然沒有得到改觀。而且,違規違法行為還呈現出涉案金額越來越大,性質越來越惡劣的態勢,這些都與對違規者的打擊不力密切相關。兩大交易所在對違規者進行懲處時,常常是一譴了之,這與其作為市場監管者的角色定位是不相符的。
三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之爭。如何切實保護好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僅是中國證監會的職責,兩大交易所同樣責無旁貸。其實,滬深交易所可以根據自身特點、掛牌公司的狀況等,分別推出有利于保護中小投資者的舉措。而保護好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其所產生的“裂變”效應與效果是不可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