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是近來最熱的概念之一,好像不提混合所有制就會給人落伍的感覺。殊不知,混合所有制不過是一個名詞,而且不是一個新鮮的名詞。十八屆三中全會雖然將其寫進決定,但具體如何建立混合所有制,需要在實踐中探索。
在過去改革中,人們已經對混合所有制有了積極探索,很多企業都建立了混合所有制結構。而且,凡是真正按照市場化要求建立混合所有制結構的企業,經營活力和生機都比較強,反之不成功。這說明,名詞概念只是一種表象,到底是不是混合所有制,是按什么樣的方式和標準建立的混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結構形成后能否真正按照市場化要求進行管理,才是內容和本質。而從目前許多人提出混合所有制目標和措施看,大多圖的還是“眼球效應”。到底什么是混合所有制,相當一部分人并不理解,也沒有認真去理解,更沒有認真去思考。如國有企業引進戰略投資者問題,很多地方就簡單地認為,只要引進民間資本就可以建立混合所有制了。從表面看,國有企業引進民間資本,確實是混合所有制的表現形式。但是,以什么樣的方式引進民間資本,民間資本引進以后建立怎樣的股權結構,建立混合所有制以后的企業是否具有完全的市場主體行為,政府將如何對企業進行管理,會不會繼續用行政手段管理企業,民間投資者是否對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有興趣,國有資本能否放棄控股權,等等,都沒有可信的答案。僅僅一個混合所有制概念又有什么用?
事實上,按照三中全會決定要求,地方國有企業絕大多數都是可以放棄國有控股權的,相當一部分還可以國有資本不參股?稍诂F行管理體制下,特別是國有資產管理機構還存在的情況下,它們愿意真正放權嗎?愿意做市場的配角嗎?即使引處了戰略投資,會不會仍要控制人事權,進行直接管理呢?
而對于中央企業來說,門類就更多,需要探索的方法和途徑也更多了。而比較棘手的是,到底哪些是能夠全面放開的,哪些是可以部分放開的,又有哪些是不能放開的,迄今沒有具體說法。即便有了方案,在具體操作過程中,也會遇到很多矛盾和問題,其中,政府與企業的關系是最核心的問題。
作為一種探索,混合所有制應當加大宣傳力度,以形成良好的改革氛圍。但是,對政府來說,不能再就概念談概念、就名詞論名詞了,而應當更多地從戰略和戰術的各個層面,從具體的操作辦法和思路上,對混合所有制進行深入的研究和思考,提出具體的辦法和措施,而不能具體工作一項沒做就到處用混合所有制的概念制造“眼球效應”,以此來證明自己是多么地思維超前。
前些年進行的國有企業改革,就出現過不斷在名詞和概念上做文章的現象,如國進民退、國退民進等。實際上,哪個退、哪個進,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以什么樣的方式退、什么樣的方式進,有沒有堅持市場化原則。如果做到這一點了,退進就不是主要問題。混合所有制也是如此,只有按照市場化原則辦事,有效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才有可能建立起真正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其概念和內容也才能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