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美國司法部宣布,日本豐田公司(以下簡稱豐田)因2009年秋和2010年初在導致汽車突然加速問題上隱瞞真相,發布欺詐性陳述,誤導了美國消費者與監管者,對其開出了12億美元的罰金。
12億美元是美國歷史上對汽車廠商作出的最高金額處罰。作為豐田全球第二大市場,美國的豐田汽車發生安全事故并非個案。最嚴重的一次是2009年8月,一輛雷克薩斯ES350由于腳墊缺陷導致突然加速,時速高達160公里,且剎車系統失靈,一家四口因此喪生。由于隱瞞事實真相,美國監管部門向豐田開出天價罰單,這既是對豐田的嚴厲制裁,也有殺雞儆猴之意。美國運輸部部長安東尼·福克斯指出:“12億美元罰金對所有生產商發出了強烈信號:要么嚴格遵守產品召回要求,要么面臨嚴重后果。”
美國的鐵腕執法措施對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強化企業社會責任,具有十分積極的借鑒意義。
首先,對外開放并不意味著縱容跨國公司侵害消費者權益。美國經濟對外開放度很高,但對消費侵權一直保持零容忍。這是美國應對經濟全球化的成功經驗,也是中國對外開放政策升級改版的必然選擇。
其次,在市場失靈、企業不能慎獨自律時,政府不能失靈。消費者與經營者相比,天然處于弱勢地位。在大規模消費侵權行為發生時,讓一盤散沙的消費者赤膊上陣,各自維權,既不現實,也不公平。政府必須挺身而出,旗幟鮮明地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公平的市場交易與競爭秩序。美國嚴懲豐田,就展示了政府對本國納稅人的擔當精神。
第三,企業對消費者的社會責任,要靠道德教化與良心發現,更靠政府執法和刑事司法的倒逼機制。美國開出天價罰單的霸氣在于其巨大的市場,更在于嚴刑峻法。豐田公司對11頁紙的應盡義務照單全收,原因在于,豐田清楚地知道,對抗換來的可能是牢獄之災以及集團訴訟和懲罰性賠償的紛至沓來,最終可能落得個“家破人亡”。因此,要規范市場秩序,必須堅持重典治亂、法主德輔,別無選擇。
美國狠罰豐田的啟示值得思考。當前,一些跨國公司謊稱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水準低于其他國家,公然對中外消費者“看客下菜”,實行歧視中國消費者的雙重標準。廣大消費者則面臨著“為了追回一只雞,就要殺掉一頭牛”的維權窘境。
市場有眼睛,法律有牙齒。自3月15日開始實施的升級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樹立了公平與效率并重的新思維,特別是禁止跨國公司“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希望所有企業尤其是跨國公司,都能從美國天價罰單中反躬自省,慎獨自律。只有自覺善待消費者,才能早日走上與消費者多贏共享的康莊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