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聯想控股董事長柳傳志向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提了一個尖銳的問題:這么多年來,一直是政府的財政收入增長最快,然后是GDP的增長,最后是百姓收入的增長,老這么下去,中國永遠變成不了內需拉動的國家。
讓我們就在同一尺度下——都不扣除價格因素——來比較這三者的增長速度。2002年到2012年這10年,名義GDP從12萬億元增長到52萬億元,增長了3.3倍;財政收入從1.9萬億元增長到11.7萬億元,增長了5.2倍,其中,各項稅收增長了4.7倍。如果將土地出讓收入計入,政府收入的增長更快。人均名義GDP從9000多元增長到3.8萬元,增長了3.1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從近8000元增長到2.5萬元,增長了2.2倍,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增幅也是2.2倍。顯然,財政收入的增長遠快于GDP,GDP增長又快于居民收入。正因如此,我國的宏觀稅負(財政收入/GDP)從2002年的15.7%增長到2012年的22.6%,柳傳志提出的問題確實存在。樓部長的回答則很巧妙:我們的稅收基本是間接稅,前幾年,產品出廠價格漲得快,所以稅收增長快于GDP;從去年開始,產品出廠價格負增長,財政收入的增長不太可能比GDP快了。因此,他對財政收入的增長情況不像柳傳志那樣樂觀。
我們對財政收入做一個分解,看看哪一部分增長快。從2002年到2012年,非稅收入增長了11.5倍,稅收收入增長了4.7倍,原因主要是2002年非稅收入少、基數低。從2007年到2012年,非稅收入與稅收收入增速相近。在稅收收入中,增值稅增長了3.3倍,與名義GDP的增幅相同;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增幅都高于增值稅,分別為5.4倍和3.8倍。增值稅增幅較低,使間接稅的增幅低于直接稅。
增值稅與名義GDP的增幅基本相同,也就是說,它對這些年宏觀稅負加重沒有做出“貢獻”。“貢獻”大的是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這些直接稅。個人所得稅是對居民收入征收,在居民收入增長2.2倍的情況下,個人所得稅卻增長了3.8倍,居民的直接稅負顯然是大大加重了。
從宏觀的層面來看,增值稅具有穩定稅負的作用,而直接稅則會加重稅負。在物價和房價快速上漲的時期,居民的名義收入增長較快,但實際購買力增長并不快,而直接稅的累進性使他們必須繳納更多的稅額,這實際上是剝奪了他們的部分購買力。如果直接稅在稅收中占的比重進一步上升,宏觀稅負將會進一步加重,而且相當一部分要由居民承受。從這個意義來說,以增值稅為主體的稅收體系比直接稅為主的稅收體系對老百姓更有利。
近年GDP增速下滑,導致增值稅等間接稅的增長較慢。財稅部門有可能將所得稅變成稅收“穩增長”的工具。我們希望,這種情況不要發生,直接稅負不要再加重。財政收入前些年增長很快,現在是讓利于民的時候了,應該讓其增速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