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霧霾”的消息最近鋪天蓋地,有一條新聞格外引人關注:25日河北《燕趙都市報》報道石家莊市普通居民狀告石家莊市環境保護局,訴求不僅是要被告依法履行治理大氣污染的職責,還就大氣污染對其造成的經?人浴①徺I空氣凈化器等損失提出由被告來進行賠償。
由于不滿意空氣質量,起訴方試圖通過法律手段去戰勝霧霾——促使有關方面加大治理力度,讓空氣質量回歸合理,顯然這已經吹響了“霧霾戰爭”的另一種號角。
盡管國內已經針對霧霾天氣發起了多種“戰爭”,比如說“政策戰”——國務院出臺了《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各地出臺了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再比如說“資金戰”——中央財政將安排50億元用于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等。但這些治理措施的進展、效果還有待觀察。何況,宏大的治理計劃仍解決不了當前的“燃眉之急”。
環保部25日通報,截至24日,我國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的161個城市中,有57個出現了重度及以上污染,其中有15個是嚴重污染。京津冀18個城市重度污染。25日,中央氣象臺再發霾橙色預警:北方多省有重度霾。這說明,到目前治理效果還沒有顯現出來,有必要在原有治理計劃基礎上再加碼。而要想治理加碼,不僅需要政府自覺,也需要公民“倒逼”。
石家莊居民起訴當地環保局,就是公民“倒逼”治理加碼的手段之一:有第一例公民因空氣污染起訴環保部門,就會有第二例第三例甚至更多的公民向霧霾“宣戰”,這將會給有關方面形成一種新的壓力——有關方面不僅要面對法律訴訟,而且還要面對法律訴訟所引發的連鎖反應。
盡管作為全國首例因空氣污染起訴環保部門案件,起訴者的法律意識和勇氣值得肯定,但坦率說結果不太樂觀,一方面是因為很多方面(比如說損失誰來認定、怎么認定)目前還不明確,很難審理。另一方面雖然石家莊市裕華區人民法院接收了他的訴訟材料,但最終是否受理仍是個問號,畢竟這起案件影響較大。
在筆者看來,不管法院是否受理這起案件,或者審理結果如何,就起訴環保局本身而言,已有很多積極意義,比如,能喚醒更多公民拿起法律武器發起“霧霾戰爭”,給有關決策部門和環保部門增加了新的壓力,這種壓力是有關方面將面臨“是否法治政府”的質疑和拷問,必然有利于應對霧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