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銀行副行長、金融市場總監趙瑞安增持本行股票一事招來市場的質疑。據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21日表示,此事已經引起監管部門的關注。北京證監局和上交所正在就此事進行核查,一旦發現違法違規,將采取監管措施。
趙瑞安增持北京銀行股票是否構成內幕交易?其最終結果只能由監管部門在調查后作出結論。就筆者的看法來說,此事構成內幕交易的可能性甚微。雖然趙瑞安增持3萬股北京銀行股票一事發生在2月17日,而2月19日北京銀行與小米簽署移動金融全面合作協議,北京銀行股價因此漲停,但就內幕交易的性質認定來說,本人偏向于北京銀行的意見,即趙瑞安增持北京銀行的行為并非內幕交易。從表面上來看,這筆交易貌似內幕交易實在是太過明顯,沒有一點點的偽裝,完全是一種“傻瓜式”的操作。很難相信作為北京銀行副行長,同時又是金融市場總監的趙瑞安會做出這種弱智的事情。而且如果趙瑞安真要實施內幕交易的話,僅僅只增持3萬股北京銀行股票,也是得不償失的。趙瑞安沒有必要為了幾萬元的收益來冒內幕交易的風險。更何況趙瑞安作為北京銀行的高管,其增持的股票還要鎖定6個月的時間。
但這件事情還是為上市公司高管的增持行為乃至股票交易行為敲了一次警鐘,那就是提醒上市公司高管在進行包括增、減持在內的股票交易時,務必要避免“瓜田李下”,避免因此給當事人,給市場帶來不必要的負面影響,給股市日常監管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就趙瑞安對北京銀行股票的增持來說,其“瓜田李下”的嫌疑還是很明顯的。畢竟北京銀行與小米簽署移動金融全面合作協議,是對公司股價產生明顯影響的重大消息。而趙瑞安的身份,實際上是“內幕消息知情人”,并且根據北京銀行的管理制度規定:“本行內幕信息知情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本行證券,或者建議他人買賣本行證券”,但偏偏趙瑞安買進北京銀行股票就發生在北京銀行與小米全面合作協議簽訂的前兩天。這就難怪市場質疑趙瑞安增持北京銀行股票的行為屬于內幕交易。
如何避免上市公司高管在股票交易過程中的“瓜田李下”之嫌呢?可從三方面著手解決:
其一,從監管的角度加大對內幕交易行為的查處力度,增強股市執法的震懾力。比如對上市公司高管的內幕交易行為統一執行“頂格處罰”。
其二,增強上市公司高管的證券法律意識,自覺回避內幕交易。因為從一些上市公司高管的違法違規行為來看,對證券法律法規缺少了解,法律意識不強,是其中一條很重要的原因。
其三,上市公司要加強對公司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行為的管理。比如,公司高管增持或減持公司股票的行為,統一交由公司證券投資部門來負責。又如,建立公司高管增持、減持本公司股票的申報制度,在獲得公司有關部門(如證券投資部門、董事會辦公室)的批準后,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的交易才能按公司批準的意見來執行。
實際上,北京銀行的做法還是比較規范的。從北京銀行發布的澄清公告來看,趙瑞安的增持行為是向本行董事會辦公室提出了申請的,但該行董事會辦公室為何沒有阻止趙瑞安于2月17日的增持,這不能不說是一個疏忽。正是這個疏忽導致趙瑞安的增持行為備受質疑。這表明上市公司在加強對公司高管買賣本公司股票行為管理的同時,也需要落實責任制,增強有關當事人的責任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