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國務院日前在北京召開第二次廉政工作會議,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提及審批事項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時指出,對市場主體是“法無禁止即可為”;而對政府則是“法無授權不可為”。
在現代經濟中,政府的角色深深嵌入到市場之中,強勢政府更是能夠將市場變成“政策市”。因此,如果不能有效地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市場就會被管制、壟斷、尋租、腐敗、裙帶切割得四分五裂,從而使得市場的后勁不足。一個壞的市場,誰靠權力越近,誰獲得的收益越大;而一個好的市場,誰離創新越近,誰獲得的報酬越高。
通過“法”串起市場主體(企業)和政府,使法律成為市場主體和政府的準繩,是我們改革的基本取向。
首先,法無禁止即可為,企業將變得自由。更重要的是,企業減少了和政府接觸的頻率。每一個接觸點的減少,就意味著尋租和腐敗的可能性又少了一分。負面清單模式,其實就是讓權力的運行清晰起來,當權力被明示以后,權力就沒那么容易暗箱操作,就少了很多的模糊和擦邊球。這也意味著權力的退卻,從市場、社會和個人空間上的退卻。
同時,政府擅長的不是規劃一個產業,蘋果谷歌Facebook不是政府規劃出來的,互聯網金融也不是政府規劃出來的,如果政府能夠規劃得出來,那就不需要市場了,計劃經濟反而是最有效率的。因此,政府不要總想著規劃和引領什么產業,而是制定好法律,并強化法律的執行力和認同感,只需要告訴企業哪些是禁區,其他的就交給企業去野蠻生長,交給市場去優勝劣汰。
其次,法無授權不可為,限制了權力的自我繁衍和增殖。這也是為什么行政審批改革的要害不是數量的削減,也不是有沒有觸碰到成色足的審批權,而是如何保證行政審批改革不重復掉入“黃宗羲陷阱”,保證不會“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如果權力可進可退,既可以大踏步地退卻,也能夠大踏步地前進,那么“負面清單”和行政審批改革,改革的效果一定會被打上折扣的。因此,政府手中的權力不能隨心所欲72變,進退皆有據,沒有法律授權則不可單方面“有所作為”。
事實上,比起“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則是更高階的改革。這是赤裸裸要動政府官員的奶酪,甚至也是在動國務院的奶酪。理念和實踐總是有一定的距離,但當理念逐漸聚攏起人心民意,就會潛移默化地對現實產生影響。當我們提出這樣一個理念的時候,我們至少知道要走這條路,而不是王顧左右而言他。
如果做到這兩條,我們就可以說,依法治國的理念從此深入人心。我們就可以說,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勘定有望。我們就可以說,把權力關進來的這個籠子不是紙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