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繼續把簡政放權作為“當頭炮”,作為新年伊始國務院的第一件事。
會議推出了三項措施,一是公開國務院各部門全部行政審批事項清單,逐步向審批事項的“負面清單”管理邁進;二是清理并逐步取消各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堵住“偏門”,消除審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帶”。三是重點圍繞生產經營領域,再取消和下放70項審批事項,使簡政放權成為持續的改革行動。
事實也是如此,從上屆政府的后幾年開始,就已經在逐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了。新的一屆政府成立以后,放權的步伐更快,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也更多了。但從社會各方面的反應來看,似乎沒有達到最佳效果。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行政審批事項的全部清單沒有能夠公開,社會各方面不知道還有多少行政審批事項,也不知道哪些行政審批事項是應該取消和下放的,哪些行政審批事項是必須保留的。
更重要的,由于沒有公開全部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公眾無法知道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同時,有沒有增加新的行政審批事項,增加了多少,是否出現了邊減邊增甚至少減多增的現象。不然,這些年取消和下放了這么多行政審批事項,而審批的事項仍然那么多呢?
這并不是公眾不相信政府,因為從這些年的實際情況看,無論是簡政放權還是人事改革、行政體制改革、政府職能轉變等,幾乎都是改而不減、革而不除。特別是政府機構改革,每改一次,人員就膨脹一次,干部就增加一批。1980年代財政供養人員也就3000萬左右,到了2012年,財政供養人員已超過了6000萬,翻了一番。行政管理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1980年為5.43%,到1996年,已達到了13.11%,此后每年都處于相當高的比例。
雖然財政供養人員相當一部分是事業單位人員,但行政人員增長速度快、機構越來越雍腫、職能越來越分散,最終各種行政審批事項就越來越多了。行政審批事項的增多,不僅帶來行政效率下降,服務水平降低,腐敗和違法亂紀問題也會越來越多,改革的阻力越來越大。
而要實現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所提出的讓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的目標,讓政府不再凌駕于市場之上,讓政府不再糾纏于各種微觀事務,加快行政體制改革步伐,簡政放權,無疑是關鍵之關鍵、核心之核心。其中,將各種行政審批事項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則是需要清除的第一道屏障、突破的第一道障礙。
需要注意和把握的是,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三條措施,雖然解決的只是中央層面的問題,但這并不是說,地方可以繼續按照現有的管理模式和思維進行。既然中央已經作出了表率,地方也應當順勢而進,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公開行政審批事項清單方面拿出行動來。特別是地方政府擅自出臺和自行設定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都必須立即取消。同時,對中央出臺的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也必須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只有這樣,簡政放權的步伐才能真正邁出,行政體制改革的阻力才會大大減少,深化改革也就不會在起點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