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政府官方網站公布的一則政府文件,讓希望能夠享受到高速公路免費通行的人們近乎絕望。文件涉及山東省境內的15條高速公路,其中6段高速公路將一次性延長到底,達到15年的政府還貸公路最高收費時限;其他9段已經收費到期的高速公路則“臨時性”延長收費期限一年。(《第一財經日報》1月6日)
用“此恨綿綿無絕期”來形容國人對高速公路收費的感受,恐怕再貼切不過。中國的高速公路相當一部分修建于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彼時,由于政府財力有限,地方政府普遍采取了“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模式。時至今日,相當一部分高速公路的收費年限已經期滿。然而在苦等多年之后,公眾迎來的并不是“期滿免費”,而是“延期收費”。
山東省交通廳給出了四個方面的解釋,但沒有哪一種解釋是能站得住腳的。譬如“錢沒還完,下面還有巨額養護費”。中國高速公路收費之高在全世界都殊為罕見,收了15年還沒有還清貸款,說起來沒有幾個人相信。更何況,“錢沒還完”只是自說自話,并無真憑實據。而所謂“巨額養護費”,是否意味著高速免費永遠也不可能實現?
再譬如,等待新政策,看是否有長期收費政策出臺。按照2004年出臺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用收費償還貸款、償還有償集資款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15年。有法律不執行,偏要等新政策的出臺,很有點把法律當橡皮泥捏的意思。
最荒誕無稽的是“免費了,不好管理”。高速公路該不該收費,依據的只能是法律和制度,而不是管理的方便與否。收費是收費,管理是管理,這完全是兩個層面的事情,無論免費之后如何不好管理,都不能成為超期收費正當性和合法性的依據。
由此也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其實并沒有說服公眾和平息質疑的打算,擺出的是一副“我就這么干了,你能怎樣”的姿態。這份過度的自信和傲慢,除了逐利沖動外,顯然還與高速公路管理所面臨的體制性缺陷密不可分。
在法律和制度上,2004年出臺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曾規定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然而2011年交通運輸部等5部委發布的《關于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又稱,實行統貸統還的政府還貸收費公路,其收費年限按照償還完貸款即停止收費的原則執行。部委“通知”的法律效力顯然不能與國務院出臺的“條例”相提并論,但法規之間相互沖突,客觀上就為高速公路延期收費提供了政策依據。不知如此朝令夕改,是否有部門利益化的私心?
在管理模式上,高速公路的收費主體非常復雜,以山東省為例,既有省公路局委托下屬的各市縣公路局,也有省高速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的上市公司山東高速股份,這就意味著,對高速公路的管理,既有行政化的手段,也有市場化的因素,這很容易形成管理權責上的混亂,最壞的一種結果就是,政府通過行政化手段對高速公路加以壟斷,而企業通過市場機制追求利益最大化。
高速公路收費增加了物流成本、抬高了物價,甚至直接影響到民生和國民經濟的發展。而這筆巨額資金究竟流向了哪里,有多少用于基礎建設,又有多少裝進了相關利益集團和特定人群的腰包,公眾并不享有充分的知情權,F在,到了正本清源,說個明白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