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的打新政策,投資者既要有股票市值,還得有資金。但具體需要多少資金也沒個準譜,如果一天發行多只股票,還需要更多的資金,若是投資者把股票賣掉一半打新,可能還賺不出手續費。這種打新模式對融資能力極強的機構投資者有很大的好處,對于資金彈性極小的散戶投資者大為不利。
假設某投資者滿倉持有10萬元深圳市場的股票,如果想要參與2014年的打新,必須要想辦法轉變持股比例,后面的故事很有可能發生:2014年1月2日星期四,深交所發布招股說明書,1月6日星期一將發行四只創業板新股,發行價分別為8元、12元、16元、20元,該投資者一算,如果每個新股申購1萬股,剛好滿額申購,總共需要56萬元現金,無奈之下該投資者只好在1月3日星期五賣掉全部股票,然后勉強申購8元的股票5000股、12元的股票5000股。
后來這個投資者發現這么申購不劃算,于是不再持有10萬元股票,改為持有2萬元股票,這樣再發行新股時就有8萬元可以用于申購。這辦法不錯,不會再出現浪費指標的情況,但是投資者原本持股倉位長期減少了80%,這與投資者看好某股票的心理預期形成矛盾,萬一這個股票其后被確定正是北緯通信那樣的超級牛股,投資者恐怕心情還會更沉重。
這種資金需求量不確定的新股發行方式,對于有條件無限度短期融資的機構最有好處。需要多少就借多少,不用像散戶那樣申購時候就得有錢。這對于能夠參與銀行間市場和能夠通過國債回購融資的機構并非難事。投資者又一次發現,這個新股發行方式,讓中小投資者感到力不從心。
本欄認為,打新也要照顧一下散戶的困難。又讓散戶持股,還要讓散戶有錢打新,甘蔗哪能兩頭甜?如果真要實行市值配售,就應該讓散戶投資者先中簽后繳款,要么就別掛鉤市值。散戶的優勢不在于資金的龐大,也不在于融資的便利,散戶能夠和機構爭鋒的惟一方法就是價格,散戶如果想獲得新股,可以支付比機構更高的價格。新股直接競價發行,是惟一能夠讓散戶不吃虧的發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