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紀委、中央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發出通知,要求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嚴肅整治“會所中的歪風”。要盯住黨員領導干部,嚴肅查處出入私人會所吃喝玩樂等違規違紀行為,嚴格責任追究,及時通報曝光,形成威懾。黨員領導干部要作出承諾:不出入私人會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自覺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
今年5月,中紀委曾發文嚴打會員卡腐敗,要求做到“零持有、零報告”。彼時,輿論普遍認為,這意味著反腐敗的打擊力度,將從公開場合向私密領域延伸。因為,會所腐敗正是會員卡腐敗的典型領域和重災區。可事實證明,那些背景不俗的私人會所受此影響極小,八項規定讓公開的高檔消費場所生意大不如前,隱蔽的私人會所卻反而因此受益,因為其嚴密的安保措施“讓領導們很放心”。
毋庸諱言,“會所中的歪風”是一種“私人訂制”的腐敗。要嚴肅反腐,就不能留下死角。從治理“舌尖上的腐敗”、“車輪上的腐敗”,再到如今“會所里的腐敗”,讓那些隱秘的地方見到陽光,這是公眾所樂于見到的“節奏”。但是,之前種種舉措都沒能讓
“會所中的歪風”有所收斂,已經充分說明治理會所腐敗,還需要在政策上更加給力。
要讓陽光進入,不僅官員要作出“不出入私人會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的承諾,更要從會所本身的存在合法性入手,使其營業行為更為透明公開。特別是,一些地方將歷史建筑、公園等公共資源變為私人會所屢見不鮮,這是對公共利益的嚴重侵犯,建設的合法性嚴重成問題。像這樣的私人會所早就應該取締,因為公共的風景名勝和景區資源不應成為有錢人的自留地。此類私人會所泛濫存在,背后是否涉及權錢交易,本身更該被深挖追責。
此外,像很多城郊地帶大量存在的私人會所,他們是否有合法的經營證件,經營范圍到底是哪些,面向的服務群體又有哪些?所謂
“私人”,是否意味著其本身并不具備對外營業的資格?如果他們像廈門紅樓,并不存在營業行為,至少也應要求其去相關部門登記備案;相反,如果存在營業行為,那么,賓館酒店尚且要登記客人入住信息并與公安部門聯網,明知藏污納垢的私人會所當然更該如此。
要整治“會所中的歪風”,必須首先規范私人會所的經營行為,取締不合法的私人會所,嚴格私人會所的監管,使其公開透明起來。另一方面,則應鼓勵全社會和反腐部門一道“盯住黨員領導干部”,嚴肅查處官員出入私人會所吃喝玩樂,嚴格責任追究及時通報曝光。這也是“兩手抓”,一手抓官員出入會所,一手抓規范會所經營,相信此舉必能剎住“會所中的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