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論歸爭論,還是有了成果。12月18日,經過緊張討論,歐洲各國同意建立一個共同的救助銀行的專項基金。這意味著歐洲建立銀行業聯盟的第二步已經取得了形式上的進展。繼同意建議單一監管機制之后,各國終于就單一清算機制(SRM)達成了協議。
根據歐盟財長們近半年艱難談判達成的協議,這個專項基金的部分細節已經明確:基金來源于對歐洲各銀行的征稅,計劃10年內籌集550億歐元(約合760億美元);基金的運作權將賦予一個新成立的董事會,成員包括一名執行董事、四名全職指定人員和當事銀行所在國的一名代表;解決破產銀行問題的決策一旦出臺,如果沒有來自歐盟理事會的多數反對,將在24小時后正式生效。
盡管外界對這些協議仍有不少疑慮,但這并不能遮掩歐央行統一監管銀行業的雄心。新達成的協議解決了三個問題:資金池如何建、資金如何運作以及決策的生效機制。根據新的協議,各國銀行是資金池的主要貢獻者,各國銀行將陸續把資金注入到本國各自的資金池中,然后再匯集成一項歐洲基金,且確保2026年基金全面運作時,能夠達到預想中的規模。
爭吵達成的協議,在運行時仍難免繼續爭吵的命運。根據新的運行機制,新的董事會將作出決策。但銀行救助或破產的決定又是如此之重要,董事會的決策還要經過歐盟委員會認可,如果得不到認可,則需要最終由歐盟財長作出決定。有人做了個統計,一項決議要完整通過,整個流程涉及到多達148人投票或批準。
“決策過程太過復雜,而且后備措施缺乏不確定性,我們不要期望它能帶給我們太多信心。”瑞典財長安德斯·博格(Anders
Borg)的話雖然悲觀,但也切中要害(協議因此確立了緊急決策的24小時限制)。另一個擔心就是資金:是否能籌集到足夠的資金;籌集的資金是否夠用。
就是否能籌集到足夠的資金問題,財長們希望由銀行股東和債權人承擔銀行破產的大部分費用,且主要依賴于各國的清算基金。在過渡期,由ESM(歐洲穩定機制)提供現有支持,當清算機制完善后,由清算機制解決資金的問題。問題是,這一過程需要10年時間,沒人能預料到其中會有多大的變數和不確定性。并且,規劃中的550億歐元資金總量能夠承擔起銀行業的風險嗎?
或許其象征意義超過實際。550億歐元的清算機制,存在被耗盡的風險。據說,僅盎格魯-愛爾蘭銀行(Anglo
Irish)倒閉引發危機即損失300億歐元;2007年到2011年4年間,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已因銀行事故累計損失880億美元。當然,因銀行業危機導致的損失也未必都由清算機制負責,并且清算機制的介入更多是在危機防范階段,寄望的是四兩撥千斤的解決手段。不過,最好寄望于不出現多點或面上的銀行業危機,以及系統性的恐慌。
錢夠不夠用是一個問題,錢的來源還有另外一個問題。根據新的制度安排,資金來源于各國資金池,而各國資金池又由各主要銀行承擔。這與銀行業聯盟的設立初衷背離。銀行業聯盟的設立,目的就是打破銀行與所在國政府之間的惡性循環,避免因銀行業的問題而導致所在國政府瀕臨破產。而根據清算機制設定,資金仍來源于銀行所在國,所在國很容易理解為“只不過是以權利讓渡的代價實現了‘專款專用’,以及歐央行潛在的最后貸款人背書”。對背負巨額債務的所在國而言,是否會在限定的時間內籌集足夠的資本,并把資金池移交給歐央行,仍存在相應的制度障礙。
盡管偏離時針,“單一清算機制”的協議達成仍不失為銀行業聯盟取得的重要進展,為“單一監管機制”的正常運行掃除了一點兒基礎障礙。接下來的時間里,歐央行仍需要就資金池的積累、資金的使用機制等議題與各國協調。爭論仍會需要些時日,10年時間應該足夠了。不過,在爭論時,別忘了銀行業聯盟的設立初衷:切斷危機銀行與所在國政府的惡性循環鏈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