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城鎮化?這個說法有很多。根據大英百科全書的定義,城鎮化是指人口向城鎮集中的過程,表現為兩種形式,一是城鎮數目的增多,二是各城市內人口規模不斷擴大。這個定義是從物質上、顯性化的角度出發的。后來有人又提出新的城鎮化概念,認為還要加上第二、三產業不斷向城鎮聚集這一要素,這個定義是從產業和拉動內需的角度來看的。
應當說,這種城鎮化的認識符合人們的樸素想法,所以它成為了各地推動城鎮化建設的指導思想。過去和當前我們出現的一些問題,多少都與這些認識觀念有關,例如趕農民上樓、GDP崇拜、大興土木搞房地產建設,把城鎮化視為提升政績和刺激經濟增長的工具,導致各地鬼城不斷涌現。
這種城填化的觀念,直接體現在追求城鎮化率的不斷提高上。此前,我們按戶籍人口方法計算,公布的城鎮化率僅35%左右,但最新公布的按照常住人口統計的2012年中國城鎮化率已經超過了52%。美國和歐洲、日本等發達國家的城市化率一般都在80%以上,因此,作為向發達國家看齊的想法,一般認為中國的城鎮化率空間非常巨大,把城鎮化當作經濟增長的工具,空間還非常大,拉動力也能持續很久。
但人們忽視了一個問題,即大城市病一直困擾著發達國家,發達國家已經出現了人口從城市中心地區往郊區遷移的“逆城市化”現象。另一方面,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的許多國家,城鎮化率已達到70%~80%左右,但是它們的經濟發展水平并不高。這說明,以提高城鎮化率為目標的做法不一定能推動經濟長期健康發展,也不一定能讓人們真正地安居樂業。
由此看來,城鎮化率并非越高越好,它可能存在一個最優區間。根據發達國家逆城市化現象以及經濟發展程度并不好的拉丁美洲、加勒比地區超高城市化的事實,可以得出兩個基本結論:一、中國的城鎮化并非要達到發達國家和拉美國家那么高;二、不能簡單地搞物質上和表面上的城鎮化。
中國的城鎮化主要應當是人的城鎮化,這個說法現在很流行。人的城鎮化到底指什么?我認為是指人的生活方式的城鎮化。如果按照這個標準來衡量,中國的城鎮化率就應當重新衡量,它可能比人們通常所認為的要高很多,因此,未來中國城鎮化率的提升空間要比想象的要小,那種把經濟發展希望寄托在提高城鎮化率上的思維,就有必要進行修正。
曾經有人以“城鎮非就業人口”加上“全國非農就業人口”除以“全國總人口來估算城鎮化率”,按此方法估算,2011年中國城鎮化率已達60%。顯然,“60%”的城鎮化率計算方法更貼近“人的城鎮化”這一概念,但可能還未完全涵蓋“人”的因素。筆者以為,以下幾類人也應納入城鎮化率統計中。
首先是生活在城鎮包括一年內多數時間生活在城鎮的人口。如果基本上生活時間都在城鎮,毫無疑問是作為城鎮人口的。但對于那些部分時間生活在農村,部分時間生活在城市,按照常住人口統計,可能不少人被統計為非城鎮人口。如果兩地生活的人在城鎮生活時間超過了在農村生活時間,就應該算作城鎮人口,城鎮化率統計不應漏掉他們,而這部分人口數字并不低。
第二、不再以農業作為謀生手段或不再作為主要手段的人口。城鎮化有它的產業內涵,按這一標準,從事農業生產的是非城鎮人口,從事非農產業的是城鎮化人口。因此,那些住在農村的、戶籍是農村的人口在統計上基本是視作非城鎮人口的。這些人中有不少人不以農業作為生存手段,或者不以之作為主要謀生手段,比如白天做生意、做手藝,晚上回到農村生活,這些人也應當作為城鎮化人口。
第三、愿意住在農村但生活方式已經城鎮化的人。有些人可能還從事農業也生活在農村,但是生活方式已經完全城鎮化,再把其作為非城鎮人口是不妥的。現在發達國家已經出現了逆城市化,部分地區過度城市化,因此遷往郊區或農村是更好的生活方式,由于交通、通訊的普及,生活在農村與城鎮已經區別不大,把上述這類人口納入未來城市化的對象是困難的,也是不合適的。這部分人口應當視為已經城鎮化的人。
第四,由上述三類人撫養的人口。
所以,如果以“人”的因素作為標準,中國實際城鎮化率比已經公布的各種口徑的城鎮化率要高很多。把那些生活方式已經城鎮化,或者不以農業作為主要謀生手段的人當作非城鎮化人口,然后制定促使他們住進城鎮的戰略顯然是不合適的。總之,以“人”的標準而不是以物質化的標準看,中國的城鎮化率要重新衡量,相應地,未來城鎮化率提升的空間和城鎮化戰略也需要重新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