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的決定》,其中指出,境內符合條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過主辦券商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這意味著新三板試點正式擴大至全國。該決定被市場期盼已久,正式發布的內容體現了政府對新三板發展的全面考慮,有利于多層次資本市場快速發展。國務院的這一決定充分貫徹了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導向,給予了中小企業、中介機構、投資者和交易所充分的選擇空間。對于廣大中小企業而言,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的渠道將更加豐富,長期以來的融資難問題有望得到緩解。
中國有數以萬計的中小企業,這一決定的出臺勢將吸引大量企業在新三板掛牌。但是我們尚不能樂觀預計掛牌數量的增長趨勢。因為,中小企業掛牌需向主辦券商支付一筆昂貴的中介費用,這筆費用將可能把一大批企業擋在新三板大門外。新三板要爭取大量掛牌企業,就必須在中介費用上尋找突破口,具體而言,就是降低門檻,引入大量中小券商,通過充分競爭,降低中小企業掛牌的中介費用。
現狀是,中小企業在新三板掛牌的中介費用與主辦券商的規模、聲譽、服務質量等因素有關。一般而言,主辦券商的規模越大,收取的費用也越多,100萬元以上司空見慣。大額的中介費用讓一些中小企業望而卻步。但是主辦券商亦有苦衷,中小企業諸多業務不規范,掛牌前需要大量的梳理工作,主辦券商以自身信譽擔保,在保證服務質量的前提下,收取較高的中介費用,也無可厚非。
目前中小企業能承擔的中介費用有限,大券商從中收入有限,因此主觀上不愿意做新三板業務。并且,大券商的業務重點一直在滬深市場,從事新三板業務的人數有限,客觀上很難開展新三板業務。中小企業和主辦券商尚處于磨合階段,還沒有探索出成熟的業務模式。凸顯出來的問題就是,中介費用成為企業在新三板掛牌的一個瓶頸。
既然中小企業能承擔的中介費用有限,突破中介費用的瓶頸就只能從券商入手。筆者認為,發揮券商對新三板發展的支撐作用,可以從三方面入手。
第一,大力發展中小券商,通過競爭降低中介費用。千千萬萬的中小企業需要成百上千的中小券商,而目前在滬深市場和新三板市場從事企業上市及督導業務的均是大券商。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金融機構。筆者建議,需降低券商業進入門檻,允許民營資本成立券商機構,適量從事新三板業務,填補大券商的業務空白,服務于廣大中小企業。
第二,大券商進行業務轉型,增加新三板從業人員。近幾年已有一些大券商成立了專門的部門,負責三板及四板的掛牌業務,并儲備了一批中小企業掛牌項目。筆者認為,未來幾年中國滬深市場IPO數量不可能出現井噴式增加,相反,新三板掛牌企業數量可能大幅增加,新三板業務有巨大的市場空間。大券商有滬深市場的督導經驗,從事中小企業掛牌業務乃駕輕就熟,可以很快上手。唯一需要做的是增加業務人員數量,集中培訓,標準化管理,在短時間內拓展一定業務量。長遠來看,大券商可以在企業掛牌階段收取較少的中介費用,從未來的做市商和再融資業務中獲得收益。
第三,大券商與民營投資機構合作,合力發展新三板業務。目前有大量民營投資管理公司從事區域股權市場的掛牌推薦業務,這些民營機構規模較小,地域性較明顯,但是服務全面,費用較低,深受中小企業歡迎。大券商可考慮與民營中小機構合作,將自身的專業優勢與民營中小機構的地域優勢結合起來,合力進行掛牌、督導業務,讓更多的中小企業在較少中介費用的前提下,獲得更專業的督導服務。如此以來,大券商、民營中小機構、中小企業和新三板將實現多贏。但是大券商是否會采用這種模式,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
總體而言,新三板試點擴大至全國對中小企業、券商均是利好。中小企業能否通過新三板實現融資,有賴于券商行業的人員數量、機構數量及服務質量。可以設想,當新三板掛牌企業突破一千家、兩千家時,中國的直接融資規模將翻幾番,多層次資本市場將真正成為實體經濟的資金樞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