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人口的城鎮化,一直被視為當代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一種刻板的印象是,農民都想農轉非,似乎只要降低入戶門檻,農民都將放棄農村的土地,紛紛落戶城鎮。然而,這種觀感并不總是反映現實。例如,最近國家統計局在陜西與河南進行了關于城鎮化問題的調研,便有頗為不同的發現:在逾五成的陜西西安農民希望五年內進城入戶的同時,河南商丘的農民卻不太感冒,僅有4.9%在城鎮落戶居住。
同為中西部省份,陜西與河南農民在農轉非意愿上的顯著差異,恐怕出乎很多人的意料,但其中的“異”只是表面上的,“同”才是本質上的。這里的關鍵是陜豫兩省勞務工的不同類型。西安的報告指出,近年陜西省內外務工收入差距縮少,近九成農民選擇省內務工。相比較之下,河南省人社廳2011年的統計數據顯示,河南勞動力省外輸出1190萬人,占全部轉移勞動力的近一半,仍是勞務輸出大省。對于進城打工的農民而言,省內就地農轉非與跨省落戶的代價相當不同:例如在社保關系的轉移方面,由于全國統籌仍未實現,跨省落戶往往等于從頭開始。進城落戶這筆賬該怎樣算,不擁有土地也沒有在農村生活過的城里人,恐怕沒有農民心里清楚。
農民落戶城鎮意愿的強弱,顯然與農民的切身利益高度相關。農民的切身利益除了進城打工能賺多少錢之外,還有社會權利的增減之別。與農村戶籍掛鉤的權利,既包括了宅基地與二胎等優惠政策,還有集體土地與集體股份及其延伸出來的村分紅等潛在的經濟利益。落戶城鎮對農民而言,意味著拿上述權益換取城鎮戶口帶來的權利——主要是下一代能在城里上公立學校,在單位制度瓦解之后也僅此而己。這是否得大于失,恐怕要看具體的農村和城市,難以一概而論。
在陜西西安的受訪農民中,近九成人明確表示希望落戶城鎮后仍能擁有農村中的老住宅。讓他們作出這種決定或懷有這種盼望的原因,是城里的生活越來越不踏實:進城務工的河南農民認為,市民化的兩大障礙分別是“收入低或不穩定”以及“買不起住房”。順理成章地,河南調查總隊提出的對策是允許落戶城鎮群體“在一定時期內”保留原有的各種社會權利,以鼓勵更多人參與農轉非。
從這些調查報告的主要結論不難看到問題的癥結所在。當下語境中的城鎮化,目標是讓農民人地分離,以便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但對于農民而言,他們可以接受的城鎮化必須是對他們經濟利益和社會權利的一種增量改革,而不是權利的交換,或者說為了城鎮戶籍的芝麻丟了農村土地的西瓜。農民對增量改革的要求變得越來越強烈,原因是進了城的他們見識了沒有土地的城鎮人口一生勞碌只為還房貸,不少還經常在因病致貧或因教致貧的風險前惶恐度日的景況。規避風險的做法,當然是以不變應萬變——在遇上各種不幸時最堪信賴的仍然是老家的一畝二分地,所以必須守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