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26日表示,中國要進一步擴大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的主體資格,增加投資額度。條件成熟時取消資格額度審批。
擴大QDII和QFII主體資格和增加投資額度對國內外投資者構成實質性利好。境外合格投資者可以通過QFII進入中國資本市場投資,增加中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程度,給海外投資者提供投資中國國內資本市場的便利。擴大QDII又使得中國國內合格投資者可以擴大投資海外資本市場的規模,壯大和夯實投資海外資本市場的實力,增加投資機會。這正是“推動資本市場雙向開放”之所需。
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推動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有序提高跨境資本和金融交易可兌換程度,加快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一步擴大和放開QDII和QFII可以看作是央行進一步開放資本賬戶的實質性步驟。在經常項目下可自由兌換情況下,外匯改革的方向是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QDII和QFII分別作為流出流入資本,放寬主體資格,讓更多機構參與其中,較大幅度增加投資額度,直至取消投資額度審批,是在可控狀態下向人民幣可自由兌換方向改革的具體措施。
此前,央行行長周小川曾經表示,將擴大人民幣匯率上下浮動比例,直至取消浮動管制,讓市場在匯率中起決定性作用。加上這次明確表示,擴大QDII和QFII主體資格和增加投資額度,說明央行正在加快我國外匯體制改革步伐和外匯市場形成機制市場化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