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公布,明確指出要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的改革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及按規定配備的其他車輛,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公車消費一直是“三公”經費的大頭。據官方數據,2012年中央政府95個部門公車總支出約36億元,占這些部門當年“三公”決算總支出(60.79億)近六成。毫無疑問,采取適度的貨幣化、社會化手段,肯定會降低行政成本。至此,公車改革有了一把標尺。但是,刻度還需要細分。在社會化和市場化的改革方向之下,市場仍在等待細節。
我們知道,改革的措施越是具體,就越不容易被歪曲和綁架。如果是抽象的表述,那對于相關的利益部門而言,是容易按照自己的想法來解構改革和夾帶私貨的。因此,改革一定是需要細節的。比如說,廢止勞動教養,語意明確,沒有什么轉圜余地,因此令行禁止的可能性就很大。比如說,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就需要更多的配套政策來拱衛,以限制一些政府部門的越權,以打開市場發揮作用的空間。越多的細節,改革的輪廓也就越清晰。
公車改革亦遵循這樣的邏輯。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對此公眾一片叫好,因為規定的比較明確,限制條件比較清楚,讓相關部門在執行的時候不容易打折扣,不容易推諉。與此同時,對于“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因為“適度”一詞有著較大的自由裁量空間,人們就會有所擔心,怕這個“適度”成為一個筐,補貼起來大方無上限。
公車改革中還有一個棘手的問題,就是規模龐大的公車存量如何處理。因為根據現行政策,只有省部級以上現職黨政領導才有權配專車,廳局級、縣處級、科級領導只能使用單位的公務用車。此次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并不包括現職省部級領導用車。但各地廳局級以下黨政領導違規配備的專車和公車將被取消。這些從前由省部級以下黨政領導所使用的公車,在條例施行之后將去向何處?經驗告訴我們,如果車還在原單位放著,遲早還是會被重新啟用的。因為這個監督起來成本太大,技術上基本不可能實現。
如果出現這個情況,那么就會出現一個我們不愿意看到的現象,那就是公車改革的對象,一邊享受著貨幣化的公務交通補貼,一邊又假以時日享受著相對固定的公務車,最后變成了兩方面都不耽誤。因此,公車改革在進一步推行的時候,需要對上述的擔心有個統籌考慮,以更多的改革細節,更多的改革具體措施,來封堵住公車改革被曲解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