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無疑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改革方案的重中之重,但如何有效推動金融改革,使之達到預期效果,則是更為重要的戰略性課題。根本而言,當前最關鍵的問題是要改革金融資源的配置方式,如何通過金融-財政改革協調推進,大幅提高配置資源的效率和水平才是新一輪金融改革的核心所在。
目前,我國金融體系效率低下,以及期限錯配、結構錯配和方向錯配與“金融抑制”政策相關。這種“金融抑制”突出表現在:首先,社會總杠桿化增速過快且分配不均,融資增速過快,導致這兩年我國融資杠桿大幅上升,原本不完善的金融體系中隱藏的問題被不斷放大,使得市場風險大幅上升。
其次,信貸占融資比重大,銀行參與度過高,風險過度集中,融資中信貸比重較大,融資渠道比較單一。債券、股權等市場不發達導致銀行參與度過高,融資風險與銀行捆綁緊密。風險過度集中,任何一個融資渠道出現問題都將對整個融資體系帶來系統性的金融風險和打擊。
再者,金融與實體經濟的背離,以及對實體經濟的“擠出”在中國表現得更為嚴重。金融市場將金融資源大量配置到產出效率較低的基礎設施、房地產領域。2007年美國次貸危機以后,中國經濟形成了對信貸的高度依賴,單位經濟增長所需的信貸量越來越高,信貸增速遠遠快于GDP增速。在2007年至2012年間,中國信貸總額占GDP比例升至190%以上,上升了60個百分點。
信貸及融資總量均以遠超過GDP的增速快速擴張,不斷推高我國社會總杠桿。從融資杠桿程度來看,我國社會總負債逐年上升,社會融資總量/GDP已從150%快速上漲至200%。同時,社會融資在各部門之間分配不均,2011年的統計數據顯示,我國個人債務水平約為15.3%,政府債務水平(含地方融資平臺)約占總融資余額的23.7%,企業債務水平約占總融資余額的61%,融資主要流向企業和政府。
中國金融體系的效率為何如此低下,金融結構又為何扭曲,這有著深層次的制度成因,其中與“財政-金融”有著極為緊密的邏輯關系。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的財權博弈直接影響到兩者間的金融資源博弈,從地方政府的角度來講,地方財政不能通過無限制地撥款來支持地方國有企業,只好從其他渠道為國有企業展開對資金資源的爭奪。各地方政府紛紛將注意力轉向金融資源,尤其是銀行體系信貸資源的控制上來,這必然會造成金融部門不良貸款率的攀升和資金配置效率的下降。
然而,由于存在著以中央政府信用作為擔保的隱性擔保機制,隨著金融管制的進一步放松,包括銀行理財、銀信合作等規避利率管制的金融工具被大量創設出來,起到了繞開利率管制、信貸控制的作用。這樣,一些政府擔保之下的杠桿率極高的“風險資產”,很可能不但沒有為高風險支付高溢價,反而享受了
“無風險資產”的高信用和低成本。大量的資金還可能繼續投向與政府相關的項目和資金回報率高的領域,金融資源的錯配局面并不會因貸款利率放開而根本性改變,實體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融資可能依舊會非常困難。
未來中國的金融改革到底路在何方?根本而言,新一輪金融改革必須增強與財政體制改革的協同性。一方面中國需要重新調整中央地方財權事權分配,逐漸改變以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為主體,以土地儲備作為抵押支持,以銀行信貸作為主要資金來源的地方政府融資模式,開辟地方政府新的財源,建立地方獨立稅種等來取代“土地財政”。
另一方面,打破政府對金融資源的壟斷應該是當前國內金融體制改革的重心與難點。由于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對金融資源的壟斷使得整個金融市場分化和畸形。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核心在于要打破政府對金融資源的過度壟斷,減少國家對金融體系和金融市場具體運作的過度行政干預,進行利率市場化改革與逐步取消資本管制,促進金融體系內的競爭,向市場真正放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