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審計署仍未公布全國性政府債務審計結果,但對政府債務問題的處理原則已可以從近期部委的相關動作中看出端倪。
先是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對同業業務表示嚴重關切。人民銀行在第三季度貨幣政策報告中單辟專欄談銀行同業,事實上已將其等同于銀行表內貸款,并對其不斷增長的規模和無法準確判斷資金去向的現狀表示擔憂。銀監會則更進一步,計劃從監管政策上對此塊表外業務亮紅燈。業內盛傳的9號文細節條款也顯示,未來要么銀行將比照表內貸款計提資本和撥備,要么一些名目繁復的業務將被直接叫停。
這實際上就是年初財政部長樓繼偉談及地方債務問題時所說的“堵歪路”。雖然尚不清楚有多少地方債務目前依賴表外融資獲得資金支持,但6月份審計署24號審計結果公告已經揭開其冰山一角——在對36個地方政府本級債務的跟蹤審計中,審計署發現,通過信托、融資租賃、BT(建設-移交)和違規集資方式變相融資的,占各地近兩年新舉債總額的15%以上。顯然,在監管部門此前已收緊政府性債務從銀行表內獲得融資的渠道之后,銀行業內的各種創新還是將資金與項目之間的鴻溝勾連了起來。
不過,在表外業務不斷承受監管壓力的同時,新的融資渠道也在適時放開。《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后,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上周便放開了地方城商行承銷本地區債務融資工具的權限。
根據協會的規劃,未來地方性銀行經市場評價獲得B類主承銷業務資格后,可在注冊地所在的省區市開展主承銷業務。這意味著,未來地方政府將能夠獲得更便捷的融資服務,不但可提供債券承銷服務銀行的選擇范圍大大拓展,甚至還可以選擇有自身直接參股的銀行操辦融資事項。
這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樓繼偉所說的“開正門”。用更加標準的債券融資替代目前并不標準的銀行同業業務,有望通過信息公開倒逼政府融資平臺完善配套,提高效率,同時也避免了完全堵死融資渠道可能帶來的劇烈震動,因為政府融資平臺面臨的最大問題并非資產無效,而是流動性不匹配。
除明確允許地方發債外,《決定》還指出,要“發展和規范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例”。這其中隱含的深意,也是要將對資金需求量巨大的政府融資平臺推向直接融資市場,讓其自身在市場上尋求資金支持,并將風險分散出去,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大量集中在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上。畢竟,商業銀行有息差保護的時代也正在逐漸逝去,指望銀行對項目不加選擇就給予支持的可能性正在迅速降低。
有意思的是,債券承銷也是直接打通資金市場和實體經濟之間聯系的業務,這與當下如火如荼的同業業務從本質上并無區別,只是在操作層面一個更加透明規范,一個則極為曲折隱蔽。對監管來說,二者之間如何取舍,目前來看已沒有懸念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