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1月2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由一個部門承擔。會議還提出,要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推動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依法公開查詢系統(tǒng),實現(xiàn)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在有關部門間依法依規(guī)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島”。
中國社科院副院長李揚曾說過,“在我看來最有‘牙齒’的兩個制度,一是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二是以公民身份證號碼和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它們建立后很多東西無以遁形”。可見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對個人和社會的影響之深遠。在我看來,建立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意義十分重大,值得期待。
首先,有利于保護群眾的不動產權益。對于房屋等不動產來說,公眾最為擔憂的無疑就是交易中的欺詐行為了。目前我國不動產登記分散在至少七個部門,登記程序、標準等各有不同,存在多頭管理、權責不清晰的情況。由于信息不公開、不透明、不對稱,一些群眾在交易中遭遇欺詐、權利受損的事件屢有發(fā)生。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不僅有助于提高不動產登記的效率和水平,方便企業(yè)和群眾辦事,而且有利于保證不動產交易安全,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其次,有利于預防和遏制腐敗行為。長期以來,由于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缺位”,一些腐敗分子利用制度漏洞,以非法手段攫取了大量財富。比如,“房妹”的父親利用職權將十幾套經濟適用房歸于子女名下,陜西“房姐”則利用假戶口在神木、西安和北京非法購置了四十多套房,山西“房媳”用假的戶口、身份證等,坐擁十余處房產。“陽光是最好的反腐劑”,實行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后,一個人多用多占的不動產將暴露在有關部門的視野之內,坐擁巨額房產的人馬上會暴露行跡。這對于職能部門發(fā)現(xiàn)腐敗活動、斬斷利益輸送意義重大。與此同時,這一制度具有重要的倒逼功能,倒逼著公職人員廉潔從政、如實申報房產信息,把自己的房產置于社會的監(jiān)督之下。
最后,有利于規(guī)范房地產市場。實行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對公民房產擁有情況是一次普查。一方面能為國家制定房地產政策提供真實依據(jù),另一方面,全國不動產信息聯(lián)網后,一些人想突破國家的限購政策,大搞炒買炒賣的投機生意,也失去了可能性。同時,通過全國房產信息聯(lián)網,為房產稅、遺產稅的全面征收奠定堅實的基礎。更重要的是,統(tǒng)一登記將會逼出空置房,遏制非自住房需求,改善供求關系,對降低當前過高的房價、減輕群眾住房負擔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