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A股市場并購重組十分活躍,重組“告吹”的案例也明顯增多。一項統計顯示,10月份共有15家公司發布公告稱終止重大資產重組事項,超過9月份的5家及去年10月的2家。另外,今年上半年并購項目終止數為43起,其中一季度17起,二季度26起,環比呈增長趨勢。
重大資產重組變成
“南柯一夢”,利好預期突然落空,勢必給股價帶來一定的負面沖擊。例如,天橋起重在重組停牌的前一交易日大漲9.81%,10月30日宣布終止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隨之迎來兩個跌停。11月1日收盤,天橋起重較重組停牌前一交易日累計大跌25.82%。華聯控股、冠豪高新等均在公告重組事項終止后遭跌停,其中冠豪高新10月份的累計跌幅達26.06%。
資產重組“告吹”有多種原因,有的是重組條件不成熟,有的則考慮到不確定因素。此外,由于相關規定要求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研究、籌劃、決策,原則上應當在股票停牌后或非交易時間進行,使得重組進展存在一定不確定性。不過,看到重組“告吹”案例的增多,投資者很容易猜想其中是否有內幕交易。
眾所周知,內幕交易是A股市場案發率較高的違法違規行為,而高送轉與資產重組最容易滋生內幕交易。資產重組作為炙手可熱的題材,往往稍有傳聞就被炒熱,股價靠重組預期實現翻番不足為奇。不少重組股在正式消息發布前就異軍突起,早有先知先覺的資金涌入,個中奧妙絕不簡單,并非像某些公司解釋所稱“聰明人太多,猜出了一些”。事先得知內幕消息的資金“潛伏”重組股并獲取暴利,屬于侵害中小投資者權益的典型違法行為,嚴重有悖證券市場“三公”原則。
近年來,不少內幕交易“夢斷”重組路上。例如,天山紡織2009年7月籌劃重大資產重組期間,重組方多位高管人員涉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犯罪,被證監會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更觸目驚心的是,原中信證券投行部董事總經理謝風華參與ST興業重大資產重組保薦工作的同時,利用內幕消息參與炒作。案發后,謝風華一度“人間蒸發”,其夫婦最終雙雙歸案。
2012年1月,謝風華被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判處內幕交易罪,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夫婦倆合計被罰沒1758萬元。
為了遏制資產重組中的內幕交易,證監會去年出臺《關于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把股票異常交易監管與重大資產重組行政許可掛鉤,若發生內幕交易,將可能導致重大資產重組“流產”。該規定的打擊對象主要有兩類,一是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二是重組總交易金額的比例在20%以上的交易對方,以及該交易方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機構。
需要指出的是,盡管有了防范性的新規,卻不等于內幕交易在資產重組中徹底消失。一方面,違法成本整體不高,為牟取暴利鋌而走險的機構與個人仍前赴后繼;另一方面,上述規定打擊的內幕交易對象雖“精準”,但存在打擊范圍上的局限性,依然有“漏網之魚”試圖在重組炒作中賺一把。對于重組中的內幕交易,監管層有必要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對嚴重違法行為甚至給予“頂格處罰”。
“重典”之下清除重組領域的污垢,既有利于促進市場的健康發展,也可以給重組股投機炒作“潑冷水”。
從現有的信息來看,不能簡單認定近期重組“告吹”增多緣于內幕交易頻頻案發。可對監管層來說,今年以來籌劃重大事項等主動停牌的公司數量劇增,重組“告吹”也呈增多趨勢,更有責任加大對內幕交易行為的查處力度。無論資產重組“順產”還是“流產”,都不允許內幕交易的貓膩,必須堅決采取“零容忍”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