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開始,11個品牌的嬰幼兒配方奶粉率先在北京的藥店開售。在銷售環節加強奶粉管理當然是必要的,特別是在推廣初期,只有4個國外品牌的奶粉和7個國內品牌的奶粉才有資格進入藥店銷售,這相當于國家“貼牌”的信譽擔保,但從長遠看,如果想指望這一舉措來保證奶粉安全估計不現實,因為這畢竟不是治本之策。 奶粉的質量保證涉及奶源質量、生產控制、銷售渠道等三個環節。相比于銷售環節,從奶源和生產環節提高奶粉質量才是更重要、更需要關注的;仡欉@些年國產奶粉的信任危機形成過程,以及遭遇的諸如三聚氰胺等多次“滑鐵盧”事件,有哪次是在銷售環節出的問題呢?又有多少消費者是因為國產奶粉在超市銷售轉而棄之而去的呢?雀巢、貝因美等國外進口奶粉不也同樣在超市銷售嗎?消費者為什么會厚此而薄彼呢?顯然,奶粉問題的根本不是出在超市銷售上。 此政策的支持者認為,奶粉進藥店銷售有三大好處:一是藥店的管理更加規范、更加嚴格,如藥店需要考察供應商的資質、奶粉生產商的資質和各類檢驗報告、供貨手續等等;二是藥店銷售可以查奶粉的可追溯信息,一旦出現問題可很快查到奶粉的生產信息;三是藥店分布廣泛,而且奶粉統一采購配送,減少中間環節,可以降低售價。對于第一點和第二點,筆者疑惑的是,難道超市銷售奶粉就不看供應商的資質、奶粉生產商的資質和各類檢驗報告嗎?難道阿貓阿狗都可以進超市銷售嗎?難道超市賣的奶粉出了問題,連供貨商和生產商都查不到嗎?當然不是吧。至于價格,首先這不是當下中國奶粉失信于民的主要問題,其次從長遠來看,藥店銷售成本比連鎖超市便宜的邏輯,估計也沒有幾個人會信。 另外,讓藥店來對奶粉把關其實也靠不住。一是藥店沒這個能力,問題產品往往也都有合法身份;二是藥店能不能嚴格約束自己也很難說,追求最大利潤是每個藥店與生俱來的動力。2011年,哈爾濱曾破獲兩起特大假藥案件,百余種假藥被銷往4個省區3000多家正規藥店。顯然,倘若藥店見利忘義,并且政府監管又不到位,則“藥店賣奶粉”和“超市賣奶粉”兩者并無實質性區別。 其實,放眼于全世界,實施這一做法的國家并不多,美國就是例子。在美國買奶粉很簡單,隨便去個超市挑個你樂意買的牌子就可以,價格便宜,買得還放心。為什么?原因并不是美國超市就比中國管理得好,而是美國的奶粉實行跟藥品一樣的嚴格FDA認證。從1980年開始,美國就用藥品法案來規范嬰兒的食品了,從生產到發售都由專門的FDA藥物監管局來監管。奶粉原料都必須經過GRAS認證(美國FDA評價食品添加劑的安全性指標),奶粉配方要由FDA進行90天左右的預審審核,通過認證了才能生產發售,而且FDA人員還會不定期上門抽查。比如在超市里見到美贊臣、雅培、雀巢等等品牌奶粉,是真是假,是好是壞,看看上面的FDA認證標志就可以放心購買了。 而國內呢?看看三鹿奶粉事件,哪個“毒奶粉”不是證照齊全?因此,奶粉安全的監管重心,還是應該放在源頭,不能讓任何劣質奶粉以合法身份流入市場,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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