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現金增利貨幣基金近日在百度金融中心理財平臺正式上線,有望繼“余額寶”之后引發新一輪的互聯網金融熱潮。從傳統金融機構在互聯網上的延伸,到P2P、眾籌模式的風生水起,再到阿里巴巴、百度等互聯網企業與金融業的主動融合發展,我國互聯網金融呈現出蓬勃發展態勢,對傳統金融監管理念發起了新的挑戰。
互聯網金融發展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傳統金融業的興起與發展,很大程度上是為了緩解信息不對稱所引發的信用問題。而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與廣泛應用,特別是基于大數據分析,能有效降低信用交易成本,具有傳統金融無可比擬的成本優勢。目前,互聯網金融在很多國家和地區發展勢頭迅猛,傳統金融機構紛紛“觸網”,網上銀行、網上證券、網上保險、網上支付等業務日趨成熟。據不完全估計,發達國家85%的銀行提供網絡金融服務。除傳統金融機構向互聯網延伸外,美國還出現了專門從事金融業務的互聯網公司,如SFB、Telebanc、Net.B@nk等。其中,Net.B@nk已發行上市。德國的Entrium也是一家完全意義上的網絡銀行,沒有營業網點,沒有分支機構,依靠電話和互聯網營銷,客戶數接近上百萬。2011年全球移動支付交易總金額為1059億美元,預計未來5年將以年均42%的速度增長。
我國互聯網金融也呈現出快速發展態勢,電子銀行、手機銀行、互聯網支付等業務發展迅速,P2P和眾籌等國外互聯網新興業態在國內也相繼出現。為拓展互聯網金融業務,一些商業銀行充分利用大數據時代的信息處理成本優勢,發展網絡貸款業務,推進互聯網金融商城建設。
但網絡技術所帶來的交易便捷性、虛擬性與安全性,也使得金融風險傳播的速度與范圍更難控制,這也在倒逼傳統金融監管理念革新。在傳統金融模式下,機構監管是審慎監管的基礎。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金融機構中介作用淡化,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是重要基礎。在互聯網上,金融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及商業機密更容易被泄露并傳遞。即使不考慮互聯網金融影響,傳統金融業已呈現出混業經營發展態勢。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金融業內融合將會加快,非金融與金融業態界限將更加模糊,分業監管體制將不合時宜,囿守于金融機構領域的監管將會留下監管真空。因此,基于功能監管的大金融監管將成為主流。由于互聯網交易無紙化、交易記錄修改可不留痕跡,而且業務數據瞬時波動巨大,傳統上依靠查詢書面憑證、業務數據監測的監管實務,在互聯網金融時代已成了石器時代的工具。在傳統金融模式下,守住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尚有跡可循,但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看似與金融無關的病毒、網上詐騙,均有可能蔓延并轉化為系統性金融風險,且監管當局無法及時預警。此外,互聯網金融跨國交易更隱蔽、快捷,更易脫離監管當局控制,全球金融危機突然爆發的可能性大增。
互聯網金融的跨越式發展,使得金融風險監管難度陡增。金融監管當局不僅要參照傳統監管標準實施一般性風險監管,還需根據互聯網金融業務模式與特點,加強網絡技術與安全的監管,確保交易過程安全,網絡業務數據可靠。目前,世界各國都在摸索互聯網金融監管制度。巴塞爾委員會對網絡銀行監管制度的研究,還沒有形成系統、完整的內容。從各國情況看,主要是強調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注重個人信息及隱私保護,并對安全技術提出要求。以美國為代表的監管,側重于補充新法律,使原有監管規則適用于網絡電子環境。而歐洲監管當局則致力于提供一個清晰、透明的法律環境,堅持適度審慎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
作為新生事物,未來互聯網金融發展不可能一帆風順,面臨波折不可避免。在國外流行的網購曾一度在我國水土不服,經過幾年的頑強發展,網購已成時髦的購物模式,推動京東成為巨型企業。因此,監管部門加強互聯網金融業務調查研究,借鑒國外相對成熟的經驗,探索與我國國情相適應的互聯網金融監管制度,允許監管規則適當突破,為互聯網金融發展騰出空間,已是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