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發行環節改革這道考題,是近幾任證監會主席的必答題,如今輪到了肖鋼作答。
今年6月7日,最新一輪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啟動。這是一次極為復雜的改革,既面臨著IPO暫停的市場壓力,同時又有一些前幾輪改革累積下來的遺留問題。自去年11月2日浙江世寶上市以來,A股市場再無新面孔出現,時至今日,750余家排隊企業在門外“嗷嗷待哺”。這邊廂,新股長時間停發,企業的融資渠道受限不利于經濟發展;那邊廂,資本市場長時間以來形成的“重融資輕回報”格局使投資者存在“談新股色變”的恐慌情緒。
新股發行改革勢在必行。但問題來了,如何在不引發市場恐慌的情況下優化資本市場的融資功能?對于尚在征求意見的改革方案,監管部門給出了答案:新股發行體制改革不是簡單的IPO重啟,必須對過去IPO的辦法進行較大的改革,最大限度地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從推進市場化發行機制、強化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等責任主體誠信義務、進一步提高新股定價市場化程度、改革新股配售方式、加大監管執法力度等五方面推進新股發行的市場化、法制化改革,并且引入了把破發和減持掛鉤、網下配售向公募和社保基金傾斜等多項細則,可見,在機構和個人投資者博弈的天平上,管理層有意將更多的新股發行改革紅利釋放給投資者,在保護投資者權益方面下足了工夫。
中國證監會主席肖鋼日前撰文指出,要將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貫穿監管工作始終,堅決查處欺詐發行、違法披露、內幕交易、操縱市場、老鼠倉等嚴重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的違法行為,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執法的有效銜接,提高證券期貨犯罪案件查處效率。
此前,證監會開啟IPO財務專項檢查,落實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監管理念,督促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提升誠信意識,切實履行信息披露和盡職調查責任,接下來證監會還將強化披露要求,對中介機構底稿抽查,將預披露時點提前到受理即預披露。所有的這些旨在凈化市場投資環境,理順各方的關系,找出發行過程中隱藏的各種貓膩,對于損害投資者權益的機構、個人做到違法必懲違規必究。
從萬福生科、新大地等三起欺詐發行類案件處罰結果來看,證監會對違法違規行為決不會輕易放過,數名當事人被頂格處罰,相關主體和責任人員課以高額罰金,這些措施對市場參與者成了強有力的執法威懾,保護了中小投資者的權益。
除了監管方面的問題需要解決外,新股發行制度還有一些頂層制度需要設計,以便從根源上扭轉二級市場投資風險高于一級市場、中小投資者向機構投資者“輸血”的局面。
首先,應完善制度,推動新股發行由核準制向注冊制過渡。實施注冊制后,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時間將大為縮短,上市公司股票也不再是稀缺資源,真實全面的信息披露給投資者提供判斷企業價值的充分信息,投資者自己做主,給出合理的上市定價,這樣有望打破目前核準制下新股稀缺、上市后普遍會遭到瘋搶和惡炒的局面,有利于培育成熟理性的投資人群,提高市場整體水平。
其次,盡快試水優先股發行,可率先在銀行股中試點。目前市場擔心的是IPO重啟初期就出現井噴現象,使市場不堪重負,優先股作為一種重要的資本市場融資工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市場壓力。
再次,可考慮重啟市值配售。我國證券市場中小投資者居多,由于資金規模的限制,他們在原有方式的新股申購上較多處于劣勢。市值配售方式對我國目前證券市場占絕大部分的中小投資者來說,無疑是極大的信心鼓舞,有利于對沖新股發行上市的沖擊。
投資者保護是資本市場的老課題,也是新課題,它貫穿在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的始終。監管層多次表態新股重啟應在新股發行改革之后,這從根本上凸顯目前的發行改革是以保護投資者利益為依歸的。我們有理由相信這一次改革,能夠從真正意義上保證IPO質量,保護市場參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