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交易商間經紀公司毅聯匯業9月26日同意向美英監管當局支付5500萬英鎊(1英鎊約合1.6美元)罰款,就操縱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Libor)指控達成和解,成為首家與監管當局達成和解的交易商間經紀公司。Libor操縱丑聞爆發至今已歷時一年多,其間巴克萊銀行、瑞銀集團、蘇格蘭皇家銀行先后曝出參與利率操縱,并接受合計高達25億美元的和解罰款。現在毅聯匯業表示認罰,再次引發了人們對利率定價機制改革的思考。
Libor作為全球第一個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是國際金融市場最重要的基礎參考指標。它由一組利率組成,包括隔夜到一年期的15種期限方式和英鎊、美元、歐元等10個幣種單位。目前,全球有超過800萬億美元的金融產品或貸款與Libor掛鉤,Libor每變動1個基點,就可能在全球范圍內造成數百萬美元的利潤或虧損。 Libor操縱行為反映的問題十分深刻。首先是定價機制的內在缺陷。Libor由英國銀行家協會選定的16家銀行商定。由于有效報價少,每家機構比重高,不同機構聯手或同一機構持續打壓或抬高報價,很容易對Libor實際價格產生影響。報價機構沒有按報價成交的義務,也能縱容金融機構虛假報價。其次是金融機構過度追求利潤。由于銀行投資部門大量持有與Libor掛鉤的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員業績報酬與Libor水平密切相關,直接誘發了對利率的操縱行為。第三是監管的缺失。報價機構本應在交易員與報價員間建立防火墻,但部分機構縱容兩者交流。根據英國《金融服務和市場法》,Libor報價過程并不在監管范圍之內,監管的缺失令報價機構喪失了自律能力。 一年來,隨著Libor操縱案的不斷發酵,其影響不斷蔓延至英國以外國家和地區的金融市場,推進Libor形成機制的改革成為市場焦點。2012年6月,英國銀行家協會(BBA)率先進行改革,規定從當年7月1日起,禁止各家銀行公布3個月內的Libor報價,從2013年7月31日起,停止發布一周期和一個月期同日歐元Libor,以便加強對市場的監督。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于2012年9月公布了一系列金融改革方案,包括大幅削減其制定的利率數量、更換BBA并設立新的管理者以加強監管等。歐洲的經濟政策制定者還正努力創建一個統一的歐元區銀行業監管機構,直接對歐洲央行負責,并對大型銀行進行監管。 無論是Libor定價機制的改革還是毅聯匯業的認罰,都顯示了監管當局對肅清Libor行業規則的決心。Libor調查從一開始的以銀行為主體,擴展到交易商間經紀公司等中介機構,顯示出這場改革的系統性。鑒于目前全球金融市場沒有比Libor更好的利率工具,因此,盡快修復其定價機制的內在缺陷,加強市場監管和重建投資者信心顯得更為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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