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于11月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出臺新的改革綱領,統領我國未來改革進程。我國改革已經走完了三段歷程:上世紀80年代的放權讓利、上世紀90年代的建立市場經濟體制、新世紀“入世”與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經過30多年的發展,改革帶來的紅利正在消退,新的經濟社會問題正阻礙著我國進一步發展。因而,深化改革勢在必然,十八屆三中全會無疑是打響第四輪改革發令槍的最佳時機。
“增量改革”走到負效應臨界點
如何避免“改革疲勞癥”,全面推進整體改革,完成現代化,是擺在實行漸進式改革的國家面前的新挑戰。我國30多年的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改革成功的獨到之處就在于我們走了一條“增量改革”帶動“存量改革”,“體制外的改革”倒逼“體制內的改革”的漸進式改革道路。“增量改革”在啟動改革上發揮了積極作用。改革初期,面臨的阻力比較大,先從體制外入手,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實現對資產增量的配置,隨著增量部分在總量中的比重不斷增加,逐步帶動“存量改革”。
但是,隨著改革進入攻堅階段,“增量改革”的局限性也顯現出來。第一,經濟發展不平衡,東西部之間發展失衡,城鄉發展不平衡,各社會階層收入差距不斷拉大,社會矛盾凸顯等,這些增加了改革的社會成本;第二,尋租空間增大,尋租行為禁而不絕,制度租金昂貴,造成交易成本不斷增加,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第三,在改革的過程中形成新的利益集團,不斷坐大,通過自我強化成為深化改革的現實阻力;第四,政治體制改革滯后于經濟體制改革,政府職能未實現轉型,阻礙經濟體制的進一步改革。這種情況下,甚至產生了所謂的“改革疲勞癥”:對改革的質疑在增加;改革的動力在減弱;對改革的畏難情緒在增大。“增量改革”的邊際效用不斷遞減,“增量改革”到了轉為負效應的臨界點,若是固守這樣的改革,勢必會導致改革紅利減少,改革的成本大于改革的收益,從而偏離改革的初衷。
托克維爾的《舊制度與大革命》告訴我們,經濟發展起步以后,并不意味著一個社會可以順利地不斷前進,相反,由于舊制度的存在,經濟發展會使得社會關系和政治關系趨于緊張。當前中國正面臨與之類似的現代化難題,一味追求激進的改革甚至革命,有走向動蕩混亂的危險,只能依靠審慎的進一步改革化解,決不可誤入冒險激進的歧途。經由改革達成代價最小的現代化道路,已經成為人們的共識,關鍵問題在于改革怎樣推進、制度怎樣變革。
改革的核心問題是利益問題
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社會個體行為的根本動力所在。改革的順利推進需要優化配置資源,不斷改進利益分配體制和利益分配方式,在實現效率的同時,更好地體現公平與公正。改革之所以處于久推不動的狀態,究其原因是改革逐步進入了“存量改革”階段,如果說“增量改革”是一個做大蛋糕的過程,那么“存量改革”就是“切蛋糕”的過程,這樣的改革就是福利經濟學家卡爾多所說的現實中改革對社會成員而言的四種可能的第三種可能:“改革使得社會中某些階層的福利得到增進,但損害了其他階層成員的福利”,屬于非帕累托改進。一方面,弱勢群體和利益邊緣群體成為改革代價的承擔者,他們承擔了國企改革及住房、教育和醫療改革的成本;另一方面,“增量改革”的既得利益集團不愿意對改革的受損者做出相應的補償。由于既得利益集團與承擔改革成本的社會弱勢群體之間的利益差距不斷拉大,改革的受益者未能及時有效地補償改革的受損者,兩者的利益失衡對深化改革形成了巨大的現實阻力。
如果僅有“增量改革”而回避“存量改革”,就無法實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和規則公平。這樣的改革推行起來,勢必會面臨阻力重重、舉步維艱的困境。所以,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必須要打破這種困境,傾力推進“存量改革”。
改革為兩個“百年目標”鋪路
“存量改革”需要頂層設計和頂層推動。改革已至“深水區”,沒有高層推動,難以攻堅克難。一般而言,制度創新來源于微觀力量的自發競爭。然而,當前中國出現既得利益階層,改革受阻,而制度創新主要在于掌握國家強大力量的政府。由政府來主持總體改革設計,但不要求具體細化,只需提出改革的框架思路,制定中長期全面改革方案,進一步明確改革方向。十八大報告提出了兩個“百年目標”,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為順利完成兩個“百年目標”鋪路,這是改革的艱巨任務,也是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歷史使命。
同時,改革不能只考慮一部分人的利益,而置其他人的利益于不顧,應該是全面考慮和平衡利益關系。有利益的分化就勢必存在利益訴求,隨著社會弱勢群體利益的邊緣化,促使他們進行合理化的利益訴求。因此,建立制度化、規范化的利益訴求機制可以成為“存量改革”的重要渠道,讓人民群眾越來越廣泛地參與到改革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