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行長周小川在《求是》雜志撰文中表示,當前需加快推進我國包容性金融發展,適度放寬市場準入,支持小型金融機構發展,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當前已駛入深水區的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確實進入知易行難的關鍵期,尤其是自2004年中國啟動以金融機構改革以來,國內銀行業擺脫了技術性破產泥潭;但以部門改革主導的金融機構改革,依然運行于非完全市場化環境中,使2008年四季度以來,銀行業出現一輪井噴信貸狂潮,隨之境外戰略投資者相繼選擇退出中資行,使金融機構改革紅利越發面臨“透支”之態。 事實上,當前市場警惕國內金融體系的不良率反彈,源自上一輪金融機構改革最大成效是對一些國有金融機構的“技術性扮靚”,增強了國有金融機構在現有市場格局下的競爭優勢,強化了金融市場的寡頭壟斷地位,并以倚重聚斂競爭優勢的國有金融體系,提高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滲透率,卻未能有效為現代化改造的國有金融機構提供基于市場邏輯的交易秩序。最終,正是鑒于國有金融機構尚難基于市場邏輯有效運營,使其傾向于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投向擁有地方政府隱性信用背書的行業,使這一時期旋起了一輪“國進民退”潮,進而導致經濟金融風險更多淤積于國有經濟體系,典型地表現為地方和國企的高債務風險。 因而,當前要有效斧正金改航向,亟需為金融改革注入市場邏輯,踐行開放思路,真正實現金融市場準入自由,使金融市場真正基于市場機制配置資源,進而促進金融市場分工專業化,并拓寬金融消費者投融資的可行自由。畢竟,改革本質上是不斷清除牽制不同利益主體利益表達渠道的制度障礙,拓寬不同利益訴求者的市場交易自由,只有改革為不同利益訴求者疏通利益表達渠道,令其真實顯示自身偏好,金融市場的資源配置才能真正基于市場邏輯,避免金融資源人為扭曲。 當然,新一輪金融改革轉向市場制度構建,如加快利匯率市場化改革,資本項目可兌換試點及金融市場準入等,無疑有助于為改革注入市場邏輯,提高市場的可行自由。不過,新一輪金融改革穩步推進的前提和難度在于:其一,當前經濟金融領域風險,如地方政府和國企債務等,應避免借市場化而向社會和私人部門轉移,進而惡化私人部門財務狀況。即對市場能合理管控的風險,可通過市場化并購重組消化,其他的中央政府應承當起償本付息的責任,以加以核銷;否則,縱然這輪金改堅持市場化理念和開放的思路,私人部門也將因承接過重風險而使金融體系難以真正市場化。 其二,要有效厘清政府與市場邊界,政府致力于構建公平的市場交易秩序,降低市場交易成本和強化公共外部性治理,打破行業壟斷,避免直接左右市場風險定價和影響甚至主導金融資源配置,讓金融機構基于市場邏輯公平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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