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有關方面開始探討恢復市值配售的可行性時,一篇反對市值配售的文章被廣泛轉載,反映了既得利益者反對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的聲音。某些媒體斷章取義,實用主義地根據其導向需要摘取了原文某些較為極端的表述,諸如重啟市值配售與IPO改革方向背道而馳等等。其實原文的中心意思本是認為市值配售有利有弊,應該說還是較為客觀的說法。只是文章認為,市值配售之弊在某些方面或大于利。
果真如此嗎?
無可否認,市值配售并不是也不可能會是十全十美。特別是在新股破發的情況下,市值配售有時也可能會給獲得相關新股配售的投資者帶來風險。這是難以避免的風險。不過,這是不是談得上“把投資風險當獎勵”,顯然值得商榷。在證券投資中,風險和收益是一對互為對應的基本關系。福兮禍所伏,禍兮福所倚。風險和收益形影相隨,收益以風險為代價,風險用收益來補償。真正荒唐的邏輯,是以避免風險為理由,將投資者保護起來,在不讓他們參與和沾染一切被認為有風險的投資活動的同時,也剝奪了他們獲得相應利益的權利。股指期貨是這樣,融資融券是這樣,T+0是這樣,新股配售更是這樣。在以往所謂的新股發行改革中,不正是這樣以大股東、大資金和大機構比中小投資者具有更大的風險承受力的名義而擴大機構配售以及實施定向配售,對他們實行利益輸送的嗎?市值配售體現了風險和利益的統一,打破了以往新股發行中這種極不公平的利益壟斷,維護了投資者參與新股申購和獲取投資回報的權利,有何荒唐之有?在這個問題上,即使有點風險,投資者也是可以理解并能承受的。攻其一點,不及其余,維護的只能是大股東、大資金和大機構的既得利益,而絕不可能是廣大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至于市值配售是不是與IPO改革方向背道而馳,也得看IPO改革的大方向究竟是什么。如果IPO改革方向,就是所謂的市場化定價,就是發行人、中介和機構聯起手來操縱市場,就是既得利益者以新股配售為籌碼進行利益輸送和利益交換,就是讓被剝奪了參與一級市場新股認購或配售權利的投資者為二級市場的新股溢價交易埋單,為大小非大小限的減持套現埋單,為人為制造的所謂“打破新股不敗神話”埋單,那么,這樣的IPO改革為什么不應該被反對,被拋棄,被背道而馳呢?
習近平總書記最近在談到改革的時候指出:“必須以更大的政治勇氣和智慧,不失時機深化重要領域改革,攻克體制機制上的頑瘴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進一步激發和凝聚社會創造力。”滬深股市的IPO改革也是這樣。不從根本上改變“重融資輕回報”的錯誤市場定位,不打破新股定價和配售方式上的路徑依賴,不下決心改革現行的行政審核制,就難以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從這個意義上說,對重啟市值配售的爭議也是可以理解的。它恰恰說明,市值配售觸到了既得利益者的痛處,是攻克IPO體制機制上的頑癥痼疾,突破利益固化藩籬的關鍵之舉。
我贊成這樣的說法,“以改革的思路來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將包括市值配售在內各種發行方式的優點結合起來,揚長避短,形成一個更加合理并且可操作的IPO模式,從而創造出一個和諧穩定的股票發行與交易市場環境”。也就是說,更加合理并且可操作的IPO模式,非但不應摒棄市值配售,相反,只有在市值配售的積極支持下,才真正有可能使IPO重啟給市場帶來正能量,而不是負能量。這跟沒有正能量而只有負能量的擴大機構配售以及實施定向配售,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語。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非得對頂著市場化名義的機構配售及定向配售制頂禮膜拜,卻對市值配售橫挑鼻子豎挑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