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持續發酵。此事件暴露了個別券商在量化套利交易業務方面的風控風險以及跨市場監管制度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證監會決定對光大證券立案調查,但由此也引發了市場對監管層加強券商創新業務整頓、甚至暫停創新業務的擔憂。最近兩天,券商股的走勢遠遠落后于大盤藍籌板塊,整體表現低迷。 追溯光大證券“烏龍指”整個事件過程,起因于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的套利業務風控缺失,在套利策略訂單生成系統存在缺陷的情況下,未對可用資金額度進行有效校驗控制,直接將市價委托發送至交易所。證監會公布的初步核查結果認為,尚未發現人為操作差錯,但光大證券該項業務內部控制存在明顯缺陷,信息系統管理存在較多問題。 我們認為,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是在中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監管及制度建設不斷完善的大背景下,券商在業務創新過程中,由于風控體系、信息建設存在缺陷而發生的個案。歷史上金融市場的烏龍指事件屢有發生,其處理過程可以作為借鑒。 2005年12月8日,日本瑞穗證券公司經紀人在賣出J-Com公司股票過程中的重大操作失誤,引發投資者恐慌并導致東京證券交易所陷入混亂。在日本證監機構隨后的善后工作中,瑞穗證券、東京證交所明確了相應責任并付出巨額賠償,其后,東京證交所計算機交易系統問題得到解決。2010年5月6日,美國一交易員在賣出股票時將百萬誤打成十億,導致道瓊斯指數出現近千點的暴跌。事后為避免類似事故重演,美國證交會完善了“熔斷機制”并將適用范圍擴大至所有美國上市公司。 可見,“烏龍指”事件在成熟的國際金融市場也會發生,它體現券商的經營風險,它主要是在金融監管制度、信息系統方面存在內在缺陷的情況下,由突發事件引發的。而每一次“烏龍指”事件的解決,都更好地提升了金融市場的監管水平,促進了金融市場發展。 此次光大“烏龍指”事件,集中反映的是個別券商內部風控存在的問題,尚不構成行業系統性風險,更與券商業務創新無必然因果關系。因此,我們應該辯證地看待這一事件,不能因為“烏龍指”事件就得出它是業務創新惹的禍這一結論,進而對金融市場化改革和業務創新產生懷疑。 在利率市場化、資產證券化以及人民幣國際化的大背景下,證券行業對外面臨著跨境國際資本的競爭,對內需要滿足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促進經濟轉型的要求,從增強自身業務能力和抵御國際金融市場風險的角度而言,業務創新成為券商發展的必然。 實際上,正是創新業務的開展讓中國資本市場和券商重新煥發出活力。在政策松綁、行業創新動能得以激發的雙重作用下,證券行業逐步脫離原有經營模式,證券公司財務顧問業務、投資咨詢業務、資產管理業務、融資融券業務均出現了跨越式增長,經營業績顯著改善。中證協統計114家證券公司上半年經營數據顯示,上半年證券行業共實現凈利潤244.7億元,同比增長約8.1%。這是證券行業自2010年以來,上半年凈利潤首次實現同比增長。同時,今年上半年,114家公司中有99家公司實現盈利,盈利面達86.84%,比上一年顯著上升7.8個百分點,也好于2011年水平。 業務創新作為券商發展的新引擎,在未來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以及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過程中將發揮巨大動力。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中國金融市場的國際化不可避免,面臨跨境國際金融巨頭競爭以及跨境資本流動風險,消極地守是守不住的,國內券商只有加快業務創新,提升業務能力,強化風控及制度建設,盡快做強做大,才能增強抵御國際金融市場風險。 當然,我們也需要關注業務創新過程中的風險管理。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無疑給正在轉型路上的券商敲響了一記警鐘:業務創新是把雙刃劍,創新的同時也伴隨著各類風險,任何時候不能忽略風險控制。 我們認為,券商業務創新更不能因噎廢食。相信在證監會介入下,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將有一個明確的說法及善后措施。該事件也必將促進我國證券市場監管制度的不斷完善,在更高的層次上,提升券商整體風控水平及業務創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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