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8日),審計署官網發布消息,根據國務院要求,審計署將組織全國審計機關對政府性債務進行審計。本次全國性審計工作將于8月1日起全面展開,全國審計機關將對中央、省、市、縣、鄉五級政府性債務進行徹底摸底和測評。(7月29日人民網) 審計署兩次對地方債敲響警鐘,強調目前,地方債存在個別地方政府債臺高筑、資不抵債、違規融資變相集資等問題。審計署調查9個省會城市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超過100%,最高的達188.95%,如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債務率最高的達219.57%。 筆者很是不理解“借錢過日子”的政府怎么會出手這么大方呢?本次審計,今年下半年到期的中國地方政府融資工具(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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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有人民幣1270億元,幾乎等于上半年627億元的兩倍,規模為2000年以來最高,而且新債換舊債的模式一旦因審計的介入,被打破泡沫必定引起政府的信任危機。地方政府的信任危機問題如果擴大那么影響可見一斑。 為什么會出現“借債過日子”的情況呢?部分地方政府新債還舊債,變相舉債融資的手段“多元化”,不僅包括信托貸款、融資租賃、售后回租,還發行理財產品、BT(建設-移交)、墊資施工,甚至違規集資。還有的是因為政策的轉變導致地方收入減少,債務俱增。 有人反映政府“舉債”是因為地方政府瘋狂舉債的根源在于制度內的體制機制,如稅收制度,國稅將大部分稅收收歸國庫,剩下用于地方政府支配的地稅就很少,形成國富地方窮的現狀,地方為了發展,領導為了政績,只有想辦法借雞生蛋,舉債經營,在此過程中地方也想盡
辦法融資,其中一個就是老百姓,類似自己的城市自己建,地方各種稅費規費罰沒收入增加,老百姓越來越窮,形成整個國富民窮的怪圈。地方舉債也無賴,在制度建設上還應跟多地考慮藏富于民,這樣中國才能真正強大。 確實正是因為制度的不完善,才讓審計2年才檢查一次,讓負債的泡沫越來越大,地方政府干部的膽子也越來越大,如果出現相關問責機制,追溯機制,是不是就不會出現干部為了政績大肆舉債,最后人走茶涼呢情況呢? 期待陽光工程,讓地方政府的債務暴露于陽光下,更期待國家出臺相關法律保證陽光工程的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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