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穩增長的政策首先落在了一度沉寂的鐵路建設上。 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加大了鐵路投資規模,力爭“十二五”期間鐵路完成固定資產投資3.3萬億元,這比原定規劃目標的2.8萬億元增加0.5萬億元;“十二五”末,全國鐵路營業里程達到12.3萬公里,比原定規劃目標12萬公里增加0.3萬公里。為解決資金問題,國務院提出以多方式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以中央財政性資金為引導,吸引社會資本投入,設立鐵路發展基金。要向地方和社會資本開放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資源開發性鐵路等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爭取“十二五”后兩年社會資本投資鐵路2000億元。 不過,為穩增長而對民間放開的鐵路投資,是否能夠吸引民間資本的進入呢?從過去的經驗來看,情況并不樂觀。早在2004年,中國政府就提出鼓勵非公資本進入鐵路領域;2012年,原鐵道部又發布《鐵道部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鐵路的實施意見》,提出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依法合規進入鐵路領域、深入推進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等14條實施意見。但這些政策的實施效果并不佳。 對社會資本來說,投資國有壟斷色彩極強的鐵路系統,無疑有很大風險。在產權不明確、投資權益得不到充分保障的情況下,民間資本不會輕易投入。過去曾有過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少數鐵路的例子,但遭遇“關門打狗”或政府耍賴的教訓十分深刻。現在國務院雖然提出民間資本可投資于鐵路發展基金,再通過基金來投資鐵路建設,但鐵路基金由誰來控制?民間資本有無話事權?如何保障投資利益?這些問題并沒有清晰的制度保證。 實際上,中國的鐵路建設最期待的是一場鐵路投融資制度改革,撤銷鐵道部只是打破鐵路壟斷式投資的一個象征而已。在我們看來,要進行真正的投融資改革,正如我們曾經指出過的那樣,要改造國企,就要利用好共同基金來改造國企,推動產業發展。這適合于一般意義上的投資,鐵路投資面臨的情況和解決方案也是如此。 在中國市場,民間并不缺少投資鐵路的錢,缺的是讓這些錢來放心投資的制度。怎樣用好錢,把錢用在哪里?誰對投資說了算?投資利益如何保證?這些問題需要有體制保證。事實證明,原有的體制是靠不住的,而且這些投資對經濟增長也只有數字上的價值。在我們看來,所謂用投資來拉動經濟增長,實質就是將未來的錢花在了今天,給未來留下了規?捎^的債務——這樣的增長模式是充滿風險的。 要讓未來的錢用好,不體現在當前的通脹上面,就要講究投資效率,講究對投資的管理。在我們看來,比較理想的方法還是如安邦的智庫學者過去所建議的那樣,建立一個政府出面牽頭的共同基金,將國有資產從具體的國企形態變為基金形態,而且這類基金對社會資金開放,集小錢為大錢,用市場化的錢代替完全由政府出的錢,以專業的市場化方式進行投資管理。如果這類共同基金投資鐵路,它同時還可以憑自己的股東身份,具有干預、監管鐵路經營和投資的能力,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在效率和管理兩個方面取得成效。 總之,如果不對鐵路投資進行調整,還是堅持過去的政府完全主導的投資方式,那么,穩增長的投資鼓勵政策實質上又會變成原有4萬億經濟刺激方案的變異形式,而且還只是集中在鐵路一家。這種經濟政策是讓人擔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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