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安部牽頭制定、擱淺多年的“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目前已經提交至國務院法制辦,有望在年內推出。居住證不會設置人才門檻,將覆蓋所有外來人口。
就目前的信息來看,此次“居住證管理辦法”最大的亮點有二:一是將外來人口的權益歸屬明確劃分為國家和城市兩個層面;二是將不再設置人才門檻,實現外來人口的全覆蓋。
之所以稱上述兩個方面為最大亮點,除了其進一步契合改革的終極目標——平權,更對改革的成本劃分作了設定。正如國務院參事馬力所言,目前戶改已經到了高成本時代。這里的高成本,既指流動人口增加造成的改革成本累積,更指較之于人口紅利鼎盛時期,流動人口之于城市的高收益高回報的投資邊際效率下降了。這種現實背景下,大部分城市的改革熱情顯然難以激發。以北京、上海等地的試點為例,設置以人才為門檻的居住證,更多可能是站在城市自身利益的立場。
居住證制度改革的直接成本,首先關乎中央與地方的資源投入比例。有專家指出,在就業、住房保障等方面,中央政府應該給外來人口多、率先推動改革的城市,在財力上給予不少于所需費用一半的投入表示支持。事實上,既然將外來人口享有的權益分為國家和城市兩個層面,那么對應的改革成本也就應當作出明晰的劃分。此外,包括財稅體制、土地制度等在內的宏觀政策調整,也應進一步回應國家與地方政府對于居住證制度改革的成本分擔。
當然,居住證改革還牽涉到發展不均衡狀況。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從城市外部入手,推動區域之間、城市之間、城鄉之間的均衡發展是必由之路。如大城市承受的改革壓力最大,就有必要改變目前大多按照城市行政等級來分配資源的規則,縮小大城市的資源吸附力。
暫住證向居住證的變遷,最終要落腳到居民權益的平等。明確這一點,加大資源的補給力度,設計和優化改革的成本分擔機制,就是重中之重。這方面的教訓并不少,如前些年鄭州的戶籍改革,最終囿于財力限制,不得不偃旗息鼓。單純的居住證顯然撐不起平權的重擔,令人期待的“管理辦法”仍只是寫在紙面上的愿景,能否兌現,關鍵還是看“真金白銀”的投入也即改革的成本,是否能真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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