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報》聚焦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問題,約請國內權威專家,就這個問題發表意見和看法。有專家認為,養老保險基金并不是越多越好。筆者認為這一看法點出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中的思維誤區。
從近年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際情況來看,只要談到改革,就會將基金問題放到最重要的位置來談,認為首先必須確保養老保險基金足額到位,才能談下一步改革。
作為社會保障制度分量最重的部分,沒有足夠的資金保障,確實會影響到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向縱深推進,甚至會影響到整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但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能否向縱深推進,關鍵不在基金多少,而在制度是否科學、合理、規范,是否能夠將每一位社會公民都能平等、公平、公正地納入到養老保障體系,并享受養老保險制度帶來的平等利益。
如果制度科學、合理、規范,按照我國目前稅收征管體系和制度,按照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以及公眾對養老保險制度的期盼與希望,完全可以通過征收制度的完善和征收標準的調整,滿足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和推進的需要,滿足居民生活保障的需要。
關鍵在于,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并不具備讓每個居民都享受平等待遇的條件,制度存在的缺陷和問題,讓相當一部分人是在一種不平等的環境下享受養老保險制度的待遇。同時,還有相當一部分人群根本就沒有享受過養老保險制度帶來的社會福利。
如此,單純考慮養老保險基金的規模、數量、缺口等,就顯得很盲目、很缺乏說服力。在制度沒有科學、合理、規范的情況下,即便基金增長再快,數量和規模足夠龐大,也不可能滿足養老保險資金發放的需要,也不可能真正發揮對社會公平、社會正義、社會和諧的促進作用。搞不好,還會成為引發許多新的分配不公的問題。
在沒有建立科學、合理、規范的制度前,如果過度強調養老保險基金的規模和數量,就極有可能讓養老保險變成少數人的福利。這樣做的結果,不僅會使養老保險基金不斷地流入到少數人的口袋,而且會大大加重企業的負擔,使企業的再生產能力受到很大限制。企業為了自身生存,會通過降低員工工資水平、福利標準等以求資金平衡,最終進一步傷害社會公平。
此外,對于如何實現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問題,相關部門也沒有找到比較合理、有效的辦法。特別是地方賬戶結余的養老保險基金,基本處于變相貶值的狀態。如果只看數量規模而不講質量效益,不講如何讓已經進入賬戶的資金不再出現貶損,也是必須認真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據報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近期已委托中國社科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人民大學、浙江大學等四家機構,分別牽頭進行我國養老體系改革的頂層設計,研究的重點,也將放在養老金整體投資運營、養老保險跨省轉移等方面。
此次頂層設計,能否真正拿出一套既符合國際慣例、又適合中國國情,同時可以解決當前和今后多種問題,真正體現養老保險基金公平、公正、合理的特點,值得關注。如果制度趨于科學、規范、合理了,基金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問題,切不要過度將眼睛盯在基金規模、基金數量以及可能存在的缺口上,而應當先立足于制度規范與完善。在此基礎上,再去研究養老保險基金規模和數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