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我國的反壟斷動作頻頻,令人矚目。年初,國家發改委對三星等操縱液晶面板價格的6家企業開出3.53億元罰單,對茅臺、五糧液等酒企也開出了5億元左右的罰單。稍早前,國家發改委宣布對多美滋、美贊臣、惠氏、雅培等多家奶粉企業進行價格反壟斷調查,一些洋品牌奶粉企業應聲降價。與此同時,對藥品企業的反價格壟斷調查也開始展開,調查對象包括葛蘭素史克等眾多外資企業。最新的一個情況是國家工商總局對全球最大液態食品包裝系統供應商利樂公司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立案,正在進行相關調查。 反壟斷是市場經濟的重要法治保障,壟斷扼殺競爭,泯滅活力,壓制創新,對于市場經濟而言,壟斷沒有好與不好之分,而只有壞和更壞的區別。因此,放眼全世界,市場經濟成熟和發達的地區,在制度建設上都將反壟斷職能置于重要的位置。在歐盟,反壟斷的部門編制多達幾百人,而在反壟斷更為嚴苛的美國,執法人員更是超過千人。在中國,反壟斷工作顯然與歐美同行還有很大的差距,這是我們市場經濟的短板,需要奮起直追。 在中國,反壟斷的權力被一分為三,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和工商總局在反壟斷上各有側重,國家發改委負責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商務部負責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工商總局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不過,“三龍治水”的隱憂就是“三個和尚沒水喝”。雖然近期我們的反壟斷機構在一系列行業上出招,但是三個拳頭打人總是給人以力量分散的感覺。我國反壟斷執法權力集中到一個部門,似乎可以列入下一輪國務院行政機構改革的考慮范圍之內。 執法不足是我們反壟斷工作存在的一個大問題,但與此同時,還有一個問題如果我們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反壟斷將會日益感受到公平性質疑的壓力。人們會對反壟斷機構在執法中能否同等對待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以及外資企業報以懷疑態度,人們擔心反壟斷不是完全基于市場行為,而是以所有制劃線,國企的壟斷不叫壟斷,而叫保證控制力。 對于壟斷,消費者感受最強烈的、最有情緒共鳴的就是行政壟斷,一種依靠落后經濟理論和嚇人口號“自圓其說”的壟斷,比如石油、電信、水電氣,無一不是近年來消費者集中抱怨的對象。在2011年,國家發改委對于人們心目中的壟斷“老虎”電信和聯通棒喝了一聲,在社會上引發熱議,但是這起調查幾成斷線的風箏,至今懸而未決,與對待終端消費行業反壟斷的雷厲風行形成鮮明反差,以至于坐實了人們一直以來的猜測,反壟斷是“刑不上央企”。行政壟斷的問題是阻礙反壟斷執法取得公信力的重要鴻溝,選擇性執法及輕重有別,都將使得反壟斷執法遭遇愈來愈高的質疑成本,從而影響效率和效果。基于此,反壟斷執法,從一開始就應該“老虎”“蒼蠅”一起打,給民營企業以公正信心,也可堵住外資企業借機發揮抱怨“被貿易保護”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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