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企密集的人事變動引發市場的廣泛關注,尤其是中投董事長的人選,一直是媒體追逐的熱點話題。這并非是國企人事變動機制將有重大變化,而是在捕捉已完成現代企業治理改造的國企,其掌門人的任免如何平衡傳統人事任免機制與市場機制的關系。 這方面,上月招商銀行行長任免最為典型。在法律意義上,招商銀行的股權較為分散,而在公司治理中最關鍵的董事會人事任免上,央企背景的招商局似乎有較大影響力,其擁有的相對多數的股權在招行行長任免上發揮了重要作用。 毫無疑問,資本所有者擁有對資本絕對的支配權,而擁有資本支配權不代表擁有資本的所有權。即股份公司誕生后,實際執行職能的資本家轉化為單純的經理,即別人資本的管理人,而資本所有者則轉化為單純的所有者。從這個意義上講,國有企業上市,國有股東持股比例下降,民營資本持股比例上升,這個過程中,國有資本帶有了杠桿效應,國企也不再是國有獨資企業,即隨著時間的推演,民營資本持股比例會不斷上升,國有股東持股比例會不斷下降。在這個過程中,國有資本所支配的資本將數倍于其自有資本。這在銀行、地產等資本密集型行業表現尤為突出。動輒上百億的再融資,原大股東按持股比例認繳很難持續。由此可見,排除大股東退出,在保證對上市公司控制權的前提下,大股東持股比例下降可能是常態。 事實上,資本所有者和支配者的分離。不僅在國有控股企業中存在,在民營企業中也一樣存在。國有資本和民營資本都具備資本的一般屬性。在民營企業中,對公司控制權的爭奪往往比國有企業更激烈,如近幾年的國美公司和雷士照明等案例。無論這種爭奪多么激烈,只要是基于股東權利的合理表達,只要爭奪的手段合法合規,那么這種爭奪對公司的長遠發展而言是必要的。 鑒于此,國有控股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任免顯得相對“波瀾不驚”,但這種平靜對企業長遠發展而言,未見得是件好事。市場疑思國有資本以大股東身份決定企業管理人員,并不完全是一種真正的市場行為,并擔心這種非市場行為會導致資源錯配,進而影響小股東利益。 這個問題事實上涉及另外一個問題,就是股份公司的資本所有者們,如何能選出合適的經理人來形式資本的支配權?什么樣的機制才是最優的?這事實上是一個委托代理問題。 國有企業一直以來委托代理問題較為嚴重,國有資產運作效率低下也廣為詬病。可喜的進展是,國有企業的中層管理人員已越來越多地通過市場競聘等方式選拔,為國有企業市場化運作提供了堅實的基礎。但國有企業一把手的任免仍有較強烈的行政色彩,但即使是一把手從本質上看也和中層管理人員一樣,是資本的支配者,能否推進一把手的市場化競聘,將是國有企業未來發展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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