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沖突事件中的“臨時工”惹事,引來新華社的“‘臨時工’三問”,他們系統梳理“臨時工問題”,以圖終結這段公案。此前,公眾對“臨時工”屢屢成為搪塞借口多有調侃,輿論對臨時工的“本義”與“喻義”問題亦多有追問。然而,如此這般,是否就能撼動“臨時工”的“金剛不壞之身”?
未必。
不必論及臨時工無執法權,以為規范權力就能解決問題。更不能指望通過擴充執法人員編制,來減少臨時工。至于援引合同法論及無臨時工、正式工之分已屬紙上談兵,因為“勞務派遣人員”的學名已是突破法律規則的“成果”。如此這般,其能撼動“臨時工”的存在事實嗎?
“臨時工問題”的頑強存在,委實還有其他更深層次的原因。想要終結臨時工歷史,就必須直面這些實質性問題。
據記者調查了解,城管、交通、治安等部門,是“臨時工”的集中地帶。有的地方其正式編制人員與“臨時工”的比例一般都在1:3左右,多數“正式工”一般從事著相對清閑的工作,而大量“臨時工”則被安排到臟、累、危的工作一線。
這是現象,也是原因之一。不僅如是,在這些部門,正式工還可以逃避責任,可以享受點滴權力帶來的好處,抑或緩沖干群之間的緊張關系。細心觀察就可以發現,這些部門,都是直接與不特定群眾打交道的部門,問題處理起來往往棘手,處理不好又容易引爆干群之間的矛盾問題。面對那些事難干又必須干,同時也吃力不討好的工作,怎么辦?找臨時工。這才是某些人、某些部門處理問題的“智慧”。
實踐也一再證明了他們的“智慧”。事讓臨時工干,責讓臨時工扛,矛盾問題讓臨時工面對;官讓正式工當,福讓正式工享……逃不盡的責任,享不盡的好處,臨時工又怎么可能從一些單位和部門退出,又怎么可能終結臨時工歷史?
有輿論認為,擴編執法人員隊伍,才能去掉臨時工這個灰色地帶。然而,問題的實質在于,那些部門的編制設計,既有歷史沿革,也有其科學屬性,如果大規模擴編,則表明編制本身的不科學,至少也沒有與時俱進。即使大規模擴編,則意味著公共財政要增加負擔,又如何去過公眾和輿論這個關?
是以,要終結臨時工歷史,還是首先審察那些部門的工作負荷問題,有沒有正式工懶政、畏政行為,有沒有轉移干群矛盾問題的用意,有沒有真正貫徹“群眾路線”、做到為民務實清廉?正式工滿負荷,就實事求是增加編制;存在上述諸多問題,就嚴肅查處。如是,才能回到這些部門職能設計與認真履職的軌道上,而不是讓臨時工當“傀儡”“炮灰”,讓正式工在后面、暗處偷著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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