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傳說中的音樂“免費終結日”?蛇@一天網友登錄眾多知名音樂網站發現,免費下載音樂依然暢行無阻!熬W絡下載音樂收費”再一次上演“狼來了”的劇情,網友這回似乎又被別有用心的炒作消息“坑”了。 “網上下載音樂收費”的說法其實早有傳聞。2012年11月曾有媒體報道,從2013年開始,幾大知名音樂公司將聯合國內音樂服務網站大范圍推行音樂下載收費,付費用戶將可以下載到媲美CD音質的高品質音樂。今年3月份,音樂人高曉松也在某次公開活動上透露,“7月1日開始,音樂版權將正式走向正版化,網絡音樂下載開始收費!笔召M喊話的次數并不少,只是“狼來了”喊的多了,不免給人留下“雷聲大雨點小”的印象。 音樂人與唱片公司費心創作的果實被網友們無償摘走,音樂人自然不忿,“飯是我做的,肉是我買的,菜是我種的,憑什么你吃完了不付錢擦擦嘴就走”?在音樂人眼里,免費下載音樂,是連最起碼的商業法則都沒有遵守?墒窃诰W友眼里,互聯網是以共享精神而存在的,而音樂網站靠分享他人音樂引來網友、招攬廣告客戶,被收費者應該是音樂網站,憑什么又向網友伸手? 實際上,從2001年修正的《著作權法》,到2006年頒布實施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再到2009年出臺的《侵權責任法》,我國對音樂的網絡版權保護,早已筑就了法治盾牌。既然有法可依,為何依舊亂象不絕?有評論指出,涉事的主體繁雜是重要原因。音樂制品正版與盜版交織,而音樂網站獲得和復制音樂制品的渠道也很多,版權保護缺乏得力的執法與管理。 每每談論起音樂版權保護,國外成熟的付費下載模式總被我們津津樂道。根據尼爾森報告的數據,2011年,美國音樂市場總銷售額突破16億美元,創了歷史新高,這其中,數字音樂的銷售額貢獻了12.7億美元,比上一年增長了1億美元。音樂人也不用擔心自己的作品被完全免費共享,點擊排名靠前的歌手還不愁盈利問題。相比國外,國內音樂網站在商業化付費模式架構方面還很不成熟,如何兼顧各方利益也是一個尚未解決好的問題。 版權保護要重視,商業法則要遵守,互聯網的開放共享精神也不能傷害。種種利益平衡下,廣大音樂愛好者恐怕也必須以新的觀念來審視網絡音樂下載。從保護知識產權的角度講,下載音樂包括下載其他一些作品,走進“收費時代”已是大勢所趨。 很多年前,我們動輒花費上百元買磁帶和CD,大家都毫無怨言。網絡下載音樂還沒普及,沒人嘗過免費下載音樂的甜頭。而當互聯網風生水起,眾多免費音樂網站也如雨后春筍般冒了出來。于是,消費者慢慢習慣了免費。吃慣了免費的午餐,誰還愿意再去為音樂自掏腰包呢? 也因此,盡管輿論不停地在呼吁,“網絡下載音樂收費”也必將成為一種常態,但對于公眾消費習慣的轉變以及對收費的適應,我們也要有一點等待的耐心。而在此過程中,傳統的音樂銷售模式或許也能找到新的發展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