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打車軟件遭遇不小的麻煩。先是深圳領先一步,全面叫停了打車軟件的使用,并勒令出租車司機刪除軟件。而北京、上海和武漢的交管部門也都表示將嚴格禁止出租司機與乘客達成價外加價的“違規”行為。
地方政府是否有必要叫停打車軟件,或禁止價外加價?實際上,最近幾年打車軟件如雨后春筍般的出現,已經為不少消費者提供了打車的便利。信息科技和市場結合,緩解了打車難,這是一種創新。在發展初期,它固然存在一些問題,需要規范,但對“加價”市場行為“一刀切”禁止,不符合消費者的利益,無疑值得商榷。
李克強總理曾說過,“轉變職能要厘清和理順政府與市場、與社會之間的關系。說白了,就是市場能辦的,多放給市場。社會可以做好的,就交給社會。政府管住、管好它應該管的事!
以此觀之,在打車軟件一事上,地方政府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其實非常清楚。
打車軟件的出現,說明市場完全能夠辦好這件事,政府應相信市場機制能夠確保打車軟件的健康發展。但是,現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對新生的打車軟件,或者聲色俱厲,或者急于推出官方的打車軟件,給人的感覺是不相信市場機制,也不相信民間力量。
地方政府有沒有必要推出官方打車軟件,是值得重新考量的問題。官方打車軟件必然會和市場打車軟件同臺競爭。地方政府如何保證市場公平?現在,市場已經自發涌現了多款打車軟件,地方政府還有必要用納稅人的錢,重復建設打車平臺嗎?
上海等地準備嚴格禁止“加價”的違規行為,其實也并沒有抓住打車軟件管理的重點所在。早晚高峰期,對于一些迫切需要打車的消費者而言,適度加價他們愿意接受,關鍵是及時能打到車。如果消費者不接受,市場自然會淘汰它們。消費者自愿加價,是雙贏的結果。嚴格禁止“價外加價”,只能讓著急打車的民眾,更難打到車。這也是在給消費者添堵。其實,由官方提供的電話叫車服務,最終也存在加價的問題。
實際上,打車軟件急需規范的主要有兩點:一是完善行業準入門檻,淘汰那些技術創新乏力的企業,通過優勝劣汰提高這一行業的服務質量;二是“加價”幅度進行適當限制,同時防止司機欺詐、脅迫乘客,或者乘人之危賺取不當利益,對于這樣的司機,必須嚴厲處罰。
地方政府解決打車難、規范打車軟件,要恪守權力邊界,不可隨意插手市場能管好的事情。給打車軟件一條生路,對于消費者、出租車司機以及城市交通環境,都是有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