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當時他們的研究報告稱這只股票的價格能漲到34元,可現在兩個月過去了,股價還在15元左右,跟當初買的時候價格相比,根本沒有什么變化,甚至,5月初跌到了13元,這不是忽悠人嘛。”周末,筆者接到了一個朋友的電話,直呼某券商的研究報告不負責任。 筆者查閱相關統計數據發現,今年券商研究報告給出的股價上漲空間排行榜中,該券商研究所的數名研究員,針對其研究范圍發布的上市公司研究報告中,目前的預測股價上漲空間都超過100%。 但是,筆者同時通過比對幾份研究報告中所提及的股票,發現這些股票的價格并沒有如研報中所說的那么高,甚至,可以用“仰望的衛星”或“鏡花水月”來形容研報中的目標價。 券商研究報告是投資者分析上市公司投資價值的重要參考資料。券商研究應建立在客觀、公平、謹慎的基礎上,無論是在調研還是后期研報制作過程中,都要體現出對投資者負責的態度。 而券商研究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也必須恪守獨立誠信、謹慎客觀、勤勉盡職、公正公平的原則,為社會各界提供專業服務,努力提高整個行業及從業人員的整體社會信譽和地位。 但是,遺憾的是,我們看到,有些券商研究員并沒有勤勉盡責,甚至發布一些不負責任的報告,這是非常不應該的事情。至于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筆者認為,從客觀原因來看,研判能力不足是研判失準的一個主要原因。想要了解一家上市公司,就必須要對公司做深入的調查、扎實的調研。但是,有的研究員并沒有深入地做這項工作,僅憑公告、網絡資料,甚至是道聽途說的一些小道消息,就敢把研究報告寫出來,這種行為是極不負責的。還有的研究員確實有去上市公司調研,但是調研并不充分,或者輕信了上市公司高管的話,就輕易地把報告寫出來。這種情況下寫出的研究報告,質量能好嗎?能真實、準確地對公司價值做出判斷嗎? 研判能力不足導致研究報告失準,這個解釋或許還能行得通。但是,透過現象看本質,這背后是否還隱藏著利益關系? 雖然筆者不敢妄下結論,但是,此前曝出的一系列案件,就不得不讓人有這樣的懷疑了。如有一家券商的研究員一直極力推薦某只股票,但是,這家券商又是所推薦股票的承銷商。瓜田李下,也就難免會引起外界的猜測了。 其實,對于券商研究報告的發布是有明確要求的,而且也是券商以及從業人員必須遵守的。 根據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的《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范》: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應當審慎使用信息,不得將無法確認來源合法合規性的信息寫入證券研究報告,不得將無法認定真實性的市場傳言作為確定性研究結論的依據。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應當建立健全研究對象覆蓋、信息收集、調研、證券研究報告制作、質量控制、合規審查、證券研究報告發布以及相關銷售服務等關鍵環節的管理制度,加強流程管理和內部控制。 我們希望看到券商發布的研究報告,能真實準確地反映所推薦的公司股票的真實價值,而不是成為“仰望的衛星”或者是“鏡中花,水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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