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近日報道,房產稅試點擴容已提上日程。繼上海、重慶試點房產稅征收后,今年有望新增數個城市進行房產稅試點。新增試點城市執行方案與標準將因地制宜,預計主要針對增量征收。
對于征收房地稅,在筆者看來,政府的意圖是讓現有對房地產市場過多干預的行政政策退出,而更多地利用經濟杠桿來調控房地產市場。當然這種意圖是正確的,因為房產稅作為現代國家的一種稅收工具,既有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的功能,也有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更不用說對遏制房價起到重要作用了。
當前的問題是,中國房產稅征收基礎條件不成熟,如果僅僅是像上海及重慶那樣的試點,那么這種試點所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并且還會增加房價上漲預期。
所以,面對當前全國的房價持續上漲,利用有效經濟杠桿遏制高房價是政府之責任。但征收房地產稅不僅僅是試點可一了百了的事情,而要建立起一套公正公平的房地產稅體系,既要包括過多持有住房的累進稅制,也要包括對弱勢民眾的房產稅減免條例。而這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基礎,如要對中國住房進行全面性普查,以便知道現有的住房誰在持有及如何分布,建立起公開透明的中國住房信息系統,然后在此基礎上通過公共決策的方式來設立相關的法律。只有這樣,房產稅才能真正起到遏制高房價的重要作用。
所以,當前的重點并非是把房產稅征收繼續試點下去,而是要建立起有利于公正公平房地產稅的制度基礎與條件。如果這個基礎條件確立,房地產稅就可以在全國征收而不是僅僅停留在試點層面上了。否則,這種試點會沒完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