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萬福生科造假上市以及中介失職做出嚴厲處罰,震動資本市場。尤其是平安證券遭到保薦制度推出以來“史上最嚴厲的處罰”。盡管如此,市場上質疑之聲仍然不絕于耳。
近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就該案中各方關注的問題進行進一步解釋,特別指出,證監會將以對平安證券的處理為標桿,對當事主體主動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對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應當依法從輕、減輕處理,以此作為給予行政處罰監管措施的重要考量因素。
此前,保薦工作出現紕漏,一般被認定為保代的“個人問題”,保薦人等基本上安然無恙,即使是被“出具警示函”,對券商也不會造成多大的負面影響,該保薦的項目繼續進行,保薦承銷收入也繼續竊取。由于處罰“十分有限”,在市場上形成的威懾作用同樣“十分有限”,也遭到投資者的廣泛詬病。
如果證監會真的能夠做到
“言必行,行必果”,把對平安證券的處罰作為標桿,不僅加大打擊力度,也無形中提升市場的違規成本,那么今后如果再次出現造假上市案例,平安證券的“被處罰”就是“榜樣”,對違規者無疑能起到一定的震懾效果。其實,A股市場頻現違規行為,違規成本低是一大主因。因為新股包裝粉飾現象的愈演愈烈,因為造假上市者的魚貫而出,監管部門不得不祭出嚴懲的殺手锏。從這個意義上講,處罰平安證券能成為標桿,更多的是市場倒逼的結果。
在當前的市場環境里,無論是出于嚴懲違規者的需要,還是從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以及資本市場的整體利益上看,僅僅只有處罰平安證券是遠遠不夠的,而是需要樹立更多的標桿。
萬福生科案中,平安證券雖然受到嚴厲處罰,但其設立投資者利益專項補償基金的舉措還是應該肯定。如果平安證券在賠付投資者之后,無法向相關責任方進行追償,那么其付出的代價將會更大。因此,既然平安證券此次樹立了由中介機構先行賠付的標桿,那么,今后再出現類似案件,也應該由相關的保薦機構采取先賠付后追償的方式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如此,一來投資者的利益得到保護,維權難的問題會得到很大程度上的緩解;二來由券商先掏“腰包”,并且涉及的金額不菲,券商將承擔更大的風險,保薦工作的重心自然會由“薦”轉到“保”上,上市公司的質量亦會得到提升。
監管部門今年3月表態稱要讓欺詐上市者直接退市,并且賠償投資者損失,如果此次萬福生科因造假被責令直接退市,在這樣的標桿效應下,今后像“綠大地”、“萬福生科”們的造假上市顯然不會如此的瘋狂與肆無忌憚,近年來新股業績“變臉”的現象亦不會越來越嚴重。
市場違規者往往都是利字當頭,對違規行為的打擊則應該是嚴字當頭。因此,監管部門處罰平安證券能成為標桿,其實最主要的是突出了一個嚴字。但退一步講,如果監管部門對違規行為都能實施嚴厲打擊的話,又何須把處罰平安證券作為一個標桿呢?
需要指出的是,肖鋼履新證監會主席以來,嚴打市場違規行為成為其燒起的“第一把火”。在短短兩個月時間內,繼萬福生科案之后,隆基股份等8家上市公司以及南京和民生證券兩家券商被立案調查,其集中翻查舊案,不讓任何違規者成為漏網之魚的監管措施,不僅維護了市場秩序,更應該成為今后市場監管的標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