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券商創新大會被投資者寄予厚望,但讓券商集中在一起開會,似乎也沒辦法碰撞出創新的火花,惟一能夠指望的就是來自于管理層的創新。管理層給各大券商指點一條明路,大家一起創新,但這種行業性的創新,效果并不會很理想。 如果想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就要讓創新能夠獲得競爭優勢,在券商面前,除了廣大中小散戶之外,就是IPO企業。券商的創新,也就是給這些客戶提供附加值更高的服務,如果參會券商都能開展管理層布置的創新業務,那這種創新也沒有實質價值。 本欄建議,如果管理層能夠允許一部分券商破產倒閉,讓券商在充分競爭環境下自主創新,那么券商行業可能會經歷一個慘痛的蛻變時期,競爭之后能夠活下來的券商,將具有極強的競爭力,擁有自己獨特的競爭優勢,這些券商將不僅僅是國內證券行業的翹楚,同時也有充分的能力參與國際市場的競爭。 券商自主創新,當然不能包含價格戰,但價格戰正是促進券商創新的催化劑,如果券商在不創新的前提下也能吃好喝好,自然缺乏創新的動力,只有讓券商在創新和死亡之間二選一時,才能真正激發券商的潛能。 現在的券商創新,總有學習國外的痕跡。固然向國外學習是創新的捷徑,但大家都能夠像國外學習,故這種創新不能拉開券商之間的差距,無法最終終結券商之間的無序競爭。本欄曾經提出,如果券商能夠給民間高手提供一個平臺,讓他們在券商的扶持下募集私募基金,盡可能讓他們發揮自己的才能,券商也將能從中獲得較高的收益。 此外就是IPO領域的品牌服務,有些券商由于保薦項目頻現造假,被證監會處罰,但如果有少數券商能夠用自己過硬的信譽、很好的服務,讓自己保薦的企業受到投資者的信任,過會率遠高于市場平均水平,IPO之后也沒有造假新聞曝出,那么這樣的券商投行業務,不僅會吸引更多IPO企業客戶,同時也能獲得很好的市場口碑,這對于券商其他業務的開展都會很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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