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中央企業80%的資產都已上市。被譽為“長子”的央企,“做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的表率”顯然是央企的職責所在,而做好上市公司分紅的表率,不僅是投資者理性投資的“方向盤”,是上市公司完善經營的“壓力計”,是股市增量資金的“源頭水”,更是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穩定器”。 近年來,監管層力促上市公司提高對股東的分紅,倡導回報投資者的股權文化,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2012年,證監會頒布了《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2013年伊始,由上交所頒布的《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也正式實施。國資委也在多種場合頻頻強調,要使國有股東成為積極的、負責任的股東,鼓勵建立符合價值投資理念的分紅機制,努力成為股票市場的表率。 在監管層的力推下,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穩定性、回報率、總額都有長足進步。然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雖然據國資委公布的數據顯示分紅額年均增長12.17%。但不可否認的是其分紅標準與自身利潤以及在海外的分紅差距懸殊。此外,一些央企上市公司雖然具備分紅能力和分紅條件,但是卻近三年沒有分紅。 數據顯示,從現金分紅金額看,除了銀行股,在2012年披露現金分紅預案的公司中,有72家央企及其下屬公司的現金分紅規模超億元,其中,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中國神華、長江電力、中國建筑、中國交建、華能國際、中煤能源、寶鋼股份和國電電力等10家公司的2012年現金分紅規模超過20億元。 而另一組數據卻顯示,截至今年4月26日,兩市有6家上市公司每10股的分紅金額低于0.1元,分別是中國一重、東風汽車、大連熱電、長征電器、招商輪船、美都控股,其中中國一重每10股派現1分錢。以股息收益率計算,長征電氣、中國一重和中國船舶,均僅為0.05%。 此外,據深交所數據顯示,2011年,深市A股上市公司中,中央國企、地方國企、民營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分紅公司占比分別為61.59%、58.53%、78.66%和73.33%。而從股利支付率看企業分紅的“慷慨”程度,央企也依然顯得十分“吝嗇”。2011年,中央國企、地方國企、民營企業的股利支付率分別為25.57%、23.93%和31.87%。 然而,央企在海外分紅卻十分闊綽:據2008年的一項統計顯示,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四家國企合計到2008年的四年期間對海外分紅超過1000億美元,而到2008年為止的前十八年間,全部A股上市公司對國內普通公眾股東的分紅總額剛剛超過2000億元人民幣。 要改善央企分紅這種不平衡的狀態,顯然僅靠鼓勵、督促已不見成效,剛性的制度約束已顯得迫切和必要。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采取切實的有效措施,推動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進一步提高分紅水平。”國務院國資委相關負責人曾表示,一是要加大對連續未分紅的上市公司分類監督指導力度,同時積極推動長期虧損,沒有分紅能力的上市公司通過資產重組等方式實現扭虧。二是根據發展階段,盈利水平和資金需求等因素制訂合理的分紅政策,提高分紅回報的可預見性可持續性。 業內人士則認為,首先,提高國有上市公司的分紅比例,是我國政府在中美第四輪戰略和經濟對話中所作出的莊嚴承諾,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應落實好這個精神,監管部門要督促落實。其次,要防止大股東突擊分紅套現,侵害中小股東利益。特別是部分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上市不久就進行高比例現金分紅,分紅金額有的超過當年凈利潤,涉嫌給大股東套現出逃提供機會,監管部門必須堅決采取監管措施。第三,應該盡快制定督促上市公司提高現金分紅水平的具體監管措施和辦法,特別是懲罰性具體規定。第四,改進當前的分紅周期過長的問題。美國絕大多數上市公司都是按季度向投資者分紅的,按季度分紅能讓投資者在比較短的時間周期內判斷上市公司業績。鼓勵央企上市公司分紅,不妨嘗試按季度給投資者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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