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標準門”的農夫山泉,始終未能正式回應執行低標準的真正原因,相反卻采取一系列不得人心的危機公關措施。其賴以支撐的核心一條,就是強調自己的水質沒問題。 在輿論監督的路徑中,重點不是水質檢測結果是否合格,而是執行的檢測標準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因為造成公眾擔憂的源頭性疑問,恰是這種就低不就高的執行標準,很可能在某時某地生產出問題產品,而這些產品不見得就能被檢測得到。從這個角度看,“標準門”其實連著“質量門”。既然產品達到甚至超過國家標準,為什么要選擇對自己產品聲譽不利的地方標準呢?這種違逆常識的現象,不僅構成了公眾懷疑的正當性理由,也同樣成為媒體進行監督的事實原因。公眾有合理懷疑的權利:是否在借“水標準”掩蓋自己的問題?有沒有其他貓膩?媒體作為社會的良知,對企業執行低標準的揭露與監督,合法性就來自公眾的質疑,實效性則是為了防范標準執行中的偏差,帶來公共健康安全的失陷。 退一步講,即便農夫山泉不存在任何質量問題,媒體對其執行標準的監督也具有正當性根據。因為媒體和輿論對標準如此較真,關鍵在于不依法執行標準的企業行為,會給公眾健康安全帶來太多意外的風險。從源頭上消除任何可能的風險,就需要監督者以一種“有錯推定”的思維對“就低不就高”的產品標準展開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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