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新一屆政府首次經濟形勢專家和企業負責人的座談會上表示,要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一個和國有企業以及外資企業一樣的平等競爭環境,對于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應該一視同仁。筆者認為,這釋放了一個積極的信號,意味著民營企業的生存條件或將有實質性改變,而打破阻礙民營企業發展的“玻璃門”將成為監管部門下一步政策的突破口。
到目前為止,民營經濟已經成為我國經濟長期穩定協調較快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從GDP總量來看,中國民營經濟總量已占到GDP的50%以上,交納稅費總額已占我國財政收入的近60%,承擔了大部分民生產品的生產,吸納了75%以上的城鎮就業人口。
但我國民營企業的發展一開始就受到實力雄厚的國有企業和外資企業的夾擊,大多數在國有企業和外資企業涉足較少的領域發展,并且未能享受到與國有企業、外資企業一致的待遇。
相關數據顯示,在國有企業準入的80多個領域中,外資企業可以進入的有60多個,而民營企業則只有40個。由此可見,民營經濟在將近40個產業領域存在著不同程度的“限進”情況,特別是在基礎設施、大型制造業、金融保險業、通訊業、教育與醫療業等社會服務業以及國有產權交易的領域,呈現出嚴重的投資結構不均衡。
歐美企業平均生存年限是12.5年,但是中國民營企業平均壽命只有2.9年。數字背后反映出的是民企生存的不易。如何讓民企在活躍了市場的同時,還能夠長久生存下去,亦是政策扶持的要點。
當然,我們也看到,近年來也陸續出臺了一些扶持民營企業的政策和文件,例如,2005年2月19日,國務院發布了《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壟斷行業和領域。加快壟斷行業改革,在電力、電信、鐵路、民航、石油等行業和領域,進一步引入市場競爭機制”。5年之后,2010年5月7日,國務院再發《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新36條”),再次強調“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間投資發展的政策法規,切實保護民間投資的合法權益,培育和維護平等競爭的投資環境”。
這些政策和文件的發布對于民營經濟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也在很大程度上激發民營經濟的新活力。
但是,雖然從中央到地方都大力倡導發展民營經濟,但根深蒂固的所有制觀念其實并未完全消除,在一些投資收益較高的領域,如金融、保險、證券、通信、石化、電力等行業幾乎由國有資本包攬,民間投資主要集中在消費品工業產業和第三產業中的一般商業和服務業。一些外資可以進入的行業,民營資本也不能進入。“玻璃門”現象仍未得到有效解決。
對公正、公平的生存環境的期盼,溫州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會長周德文代表企業說出了他們的心聲:希望有一視同仁的企業扶持政策,政策有連續性、穩定性,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和財產依法受到保護。因此,構建公平的競爭環境在當前顯得尤為重要。
可喜的是,十八大報告中再次強調,要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政策信號已經非常明朗,可以預期,一些對民營企業家關閉或設置“玻璃門”的行業可能開始逐步真正向民營企業開放,未來,民營經濟將獲得更廣闊的市場空間和平等競爭的制度環境,其發展空間越來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