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針對北京地區的調查顯示,當前的養老體系既存在養老床位總量供給不足,又面臨總體40%左右的床位空置率等問題,這在民辦養老機構中表現得尤為突出。國內養老服務所面臨的結構性失衡和供需錯位尷尬,源自要素配置不均、市場運作路徑不明晰等問題。 目前養老機構因資本屬性不同而被貼上了迥異的標簽。公辦養老機構享受財政全方位補貼而具有較高性價比,在市場一床難求,但囿于財力劃撥有限,市場供給稀缺狀況不可能得到有效突破,而且財力向公辦養老機構傾斜也容易導致市場資源配置的馬太效應積重難返,加劇既有矛盾。而民辦養老機構則常與高收費相掛鉤,且大都地處偏遠,成為許多老人們的“雞肋”選擇。政府近年來雖加大了對民辦養老機構的扶持力度,但相關優惠政策的設計過于原則,操作性不強,缺血的民辦養老機構只能“望梅止渴”。這些民辦養老院只能通過各種創收來維持日常運作,最終在客源稀少、招工困難、收費增多的惡性循環中苦苦掙扎。 筆者認為,完全依靠政府力量實現全民養老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只有將有限的公共資源用于激發社會內在動力,全方位參與養老服務,讓所有養老機構回歸到市場層面運作,才是可行的改革方向,即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是破解養老市場瓶頸的主要方式。 這方面國際經驗值得借鑒。在英國,政府把自己承擔的養老服務外包給社會機構,在向后者支付費用的同時對其進行監督,這種契約制度使英國社區養老已經發展得十分成熟規范,其從業者一般都是專業的社會工作者及半專業的輔助工作人員,服務類型也根據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實際需求,以社區活動中心、暫托處、老人公寓、居家服務等形式進行了細化。美國則強調社會組織在提供老年服務等方面的巨大作用。該國法律簡化了非營利性組織的注冊手續,培育其進入公共領域的渠道和機制;同時政府加大制度化監督,并建立稅收優惠和融資等激勵機制,如非營利組織免收聯邦和地方財產稅、營業稅,公司向非營利性組織捐款不超過當期收入的3%也可免收各項稅收等,引導民間財力流向非營利性組織。 由此可見,編織多彩的夕陽生活離不開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更離不開清晰明確政府與市場的定位。為此,政府應提出具化的養老產業發展規劃和定位,從立法層面明確養老機構的服務對象、收費標準、資金來源及各項獎懲。其次,財政應從具體項目構建中抽身,轉而成立面向全社會的專項養老建設基金,為養老機構提供公平的啟動經費及專業護理人員的統一上崗培訓。其三,通過簡化審批程序、提高稅收優惠等方式,完善社會捐贈激勵機制,鼓勵社會資金流向公共福利領域。其四,政府部門作為擔保人,明確針對養老機構的優惠融資政策,設計專門養老服務低息融資項目或小額貸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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